本帖最后由 企美诺布 于 2010-3-3 21:23 编辑
這篇文章講的很有道理
至於居士在兩種情形下,可接受寺院的餽贈。
第一、在貧病急難時,接受寺院的佈施、救濟。救濟可以分為兩類,一是物質和金錢的,一是精神和佛法的。既然可接受佛法的救濟,當然也可接受物質的救濟,在接受救濟而度過難關之後,再來供養三寶、救濟他人。此在中國佛教史上,也曾經盛行過這樣的慈濟組織。
第二、在為寺院工作並且又必須維持家庭的生活者,當以工計酬;若發心義務為寺院工作,又不便自帶食物或到寺院自炊,當然可由寺院供給膳宿。中國古大德還特別叮嚀:對於在寺院工作的人,要給予較好的飲食,甚至支付較多的工資。通常寺院的生活清苦,恐怕工人由於飲食不慣,而起鎮嫌。至於寺院有多餘的物品,既無特定的對象佈施,也無法去換取金錢之時,在家居士也當以歡喜心來接受佈施,以免造成物品的浪費和拋棄。
另外分享
戒律是很嚴肅的課題
在家居士學佛一輩子可能都只能略知一二
我們常看到
比丘尼與男眾同一器食
大樓中建道場,白衣俗人居上,三寶居下
比丘請比丘尼為監院
比丘尼作比丘僧寺住持
蕅益大師全集提到....切忌餽送白衣等事....切忌無恥喪心到人家念經拜懺
止觀輔行決也提到....惡中有善利不結罪....如是犯者得大功德,何以故?為利益故!
戒律中的開.遮.持.犯界定就更為複雜
一般人私下在談出家戒
裝聾作啞是比較謹慎的做法
以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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