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解宝灯论》讲记(九)[第二个问题]
作者: 达真堪布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今天继续给大家简单讲解《定解宝灯论》。
声缘证二无我耶。 流浪者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是:小乘的声闻和缘觉有没有证悟人无我和法无我?
障碍可以分为烦恼障和所知障,也可以分为业障、烦恼障、所知障和习气障。业障和烦恼障主要是障碍解脱的,所知障和习气障主要是障碍成佛的。什么是烦恼障和所知障?《宝性论》中讲:“三轮执着心,系为所知障;吝等恶分别,系为烦恼障。”烦恼障就是吝啬等恶分别念,所知障就是对三轮的执着。人我执就是将对境——人视为实有、真有。法我执就是将属于其它的法视为真有、实有。人我执和法我执,一个是烦恼的根本,一个是所知的根本。要断除烦恼障,就要破除人我执;要断除所知障,就要破除法我执。
同情心等善心和轮回之根不相违,仅以这些善心无法遣除轮回之根。我们要从六道轮回中解脱,想获得声闻、缘觉的果位,就要断除烦恼障,就要破除人我执。若要破除人我执,就要证悟人无我的智慧。有人无我的智慧,相续中就无法产生非理作意,就不造业,这样才能从六道轮回中获得解脱,这是唯一的选择。人我执和人无我的智慧二者是相违的、冲突的,不能同时存在于一个相续中。证悟人无我的智慧才能够铲除轮回的根,才能够从六道轮回中获得解脱。
我们要获得无上正等正觉的果位,还要断除所知障,而断除所知障唯一的方法就是证悟法无我的智慧。有了证悟法无我的智慧,才能铲除所知障;铲除了所知障,才能显现本具的光明与觉性。
这里主要问的是声闻和缘觉(或称阿罗汉和独觉佛)他们有没有证悟二无我。声闻和缘觉证悟了人无我,这是没有争论的。这里主要的辩论之处是:声闻和缘觉有没有证悟法无我。大家在学修这部分内容的时候,应该对照自己。自己有没有证悟二无我?自己所证悟的是人无我还是法无我?
丙二(声缘证二无我耶)分四:一、破他宗;二、建立合理之自宗;三、以遣除疑虑宣说需证究竟法无我之理;四、建立究竟无二之唯一乘。
丁一(破他宗)分三:一、破许声缘未证法无我之观点;二、破许声缘圆满证悟二无我之观点; 三、破许声缘圆满证悟自相续五蕴之观点。
戊一(破许声缘未证法无我之观点)分二:一、说他宗观点;二、进行驳斥
己一、说他宗观点:
有说声缘阿罗汉,未曾证悟法无我。
印度的清辨论师等以及藏地的遍知荣敦巴、格鲁派的夏瓦秋桑等很多大德高僧认为,声闻和缘觉只是证悟了人无我,根本没有证悟法无我。他们都依靠很多教证、理证立下了自己的宗派、宗规。
他们主要靠什么依据呢?佛在《般若经》、《涅槃经》、《狮吼经》等很多经典里都亲自讲到:声闻缘觉只证悟了人无我,没有证悟法无我。月称论师在《入中论自释》中讲,为了声闻和缘觉能够获得解脱,佛宣说了人无我;为了菩萨、其他大乘修行者能够获得圆满正等觉的果位,佛宣说了二无我(人无我和法无我)。他们以此为教证,认为声闻和缘觉只证悟了人无我,没有证悟法无我。
在此处先要破除这种观点。
己二、进行驳斥:
未破蕴执之我前,以彼之力不断惑。
若是没有破除将五蕴聚合视为真有、实有的执着,那就有是俱生我执了,以它的力量一定会在相续中生起烦恼,这样无法能够断除烦恼障。若不断除烦恼障,根本不可能获得声闻和缘觉的果位,不可能从六道轮回中获得解脱。而声闻和缘觉已经断除烦恼了,已经从六道轮回中解脱了,因此对方的说法是不合理的。
“蕴执之我”指以五蕴聚合为人(我),以人(我)为实有的这种执着。“彼”指什么呢?指我执。“惑”指烦恼障。
“人”指什么?人就是属于自相续五蕴的聚合。把这个人视为“我”了,把这个人(我)视为实有、真有了,这就是人我执。现在要破除人我执,就要破除五蕴的聚合——这个人。如果问你,“人”在哪里?“我”在哪里?你肯定会指着这个身体说“我在这里”。这是色、受、想、行、识五蕴的集合,也可以说是精神和物质的综合。它分开为五蕴,就变成了五个;最起码也分为精神和物质两个了。现在可以分析,“我”和五蕴是一体的还是多体的?若是一体的,五蕴是五个,那么“(人)我”也变成了五个了;或者是“(人)我”是一个,那么五蕴也要变成一个,不能有五个。若是多体的,在五蕴的综合上面,找不到一个实有的“我”。可见,“我”是由自己的心假立的、臆造的。
事实上,在对境上没有“我”,若是有,我们一定能找到,但是现在找不到这样的一个实有的“我”,这个“我”就是假立的、臆造的。假立的,臆造的就变成了缘起,就是缘起法。它不是一个实成、实有的。若是它是一个实成、一个实有,我们去找的时候一定能找到它。但是我们没有找到实实在在的它。当我们去分析的时候,它就变成了五个;然后再继续分,它就变成了更多的。这样一分析,就找不到对境上自己独立存在、实实在在的“我”。
“未破蕴执之我前,以彼之力不断惑”:我们把这个“人”视为了“我”,破除人我执的时候,首先要破除“人”,破除“人”以后才能破除“我”。 “人”现在指五蕴的聚合,破除“人”的时候,一定要破除五蕴的聚合。若是连五蕴的聚合都没有破除,那就无法能够破除人我执。若是没有破除人我执,就无法能够断除烦恼。因为烦恼的根是人我执,烦恼是由人我执引起的。由人我执的力量一定会引起烦恼,引起烦恼了,就是没有断除烦恼。若是没有断除烦恼,就无法从轮回中获得解脱。
声闻缘觉不但断除了人我执,还断除了部分法我执。其一,五蕴的聚合属于是法,破除了五蕴的聚合,实际就破除了法我,破除了部分法我执。若是只是破除了人我执,没有破除丝毫的法我执,那么五蕴的聚合也不可能破除。五蕴的聚合就是“人”,没有破除它就没有破除俱生我执,即人我执没有破除,由它的力量会引起烦恼障。若是没有断掉烦恼障,就不能从六道轮回解脱。声闻和缘觉已经断除了烦恼,已经从六道轮回中解脱了,因此对方的说法是不合理的。其二,声闻和缘觉为了能够证悟人无我,就破除了“人”——五蕴的综合。通过分析,这个五蕴的综合变成了五个部分也可以概括为精神和物质。他们通过自己的一些逻辑继续推理,能破除粗大的物质和相续,最后只留下极微尘和刹那心。所破除的粗物和相续都是属于法我,这实际上也就是断除了一部分法我执。
佛经里也有“声闻和缘觉没有证悟法无我”的说法。这是什么意思?他们所破除的法我执范围非常微小、特别浅薄,所以佛说他们没有破除法我执。实际上破除了一部分法我执,证悟了一部分法无我。比如世人说“女人无腰部”,不是指她没有腰部,而是指她的腰和男人的腰相比特别细,所以说“无腰部”。声闻和缘觉不是没有破除法我执,但是破除得非常浅薄,佛就说“没有破除法我执”。
佛经中也有“声闻和缘觉破除了法我执”的观点。比如佛经中讲,声闻、缘觉、菩萨、佛陀四圣都把般若佛母视为母亲,因为都是从她而生。也就是指无论是要获得声闻的果位、缘觉的果位、菩萨的果位还是佛的果位,都要学修般若般若蜜多。声闻和缘觉也要学修般若。若是学修般若,肯定证悟法无我。
佛经里既有“声闻和缘觉没有证悟法无我”的说法,也有“声闻和缘觉证悟了法无我”的说法。按自宗的观点,这些都能够非常合理的予以解释。佛经中说“没有证悟法无我”主要是指他们所证悟的法无我的范围非常小。佛经和大德们的一些教言中讲过,声闻缘觉所证悟的空性犹如牛足迹里的水,佛菩萨证悟的空性犹如大海那么大。声闻和缘觉所证悟的空性犹如虫子咬食芥子后剩下的芥子壳里的空,极其微小;菩萨所证悟的空性,犹如整个虚空那样广大。他们所证悟的法无我非常得浅薄,所以佛说他们没有证悟法无我。佛经中说“他们证悟法无我”,主要是指他们证悟了一部分法无我,所以佛讲他们证悟了法无我。佛在经典里讲的这些教言都没有冲突,都有密意,按自宗的观点都能非常合理地进行解释。
所谓我亦依诸蕴,假立俱生我执境,
彼与瓶等除空基,空理无有何差别。
法我人我各自分,自性均是空性故。
所谓的“我”主要是依五蕴的聚合而假立的,是俱生我执的对境。证悟人无我的道理同样可以将如瓶子等粗大现法抉择为空。二者除了空基不同之外,所空的道理都是相同的。若依理证加以分析,虽然将法我与人我分别开来,但是二者自性上都是空性的,都不是实有的,都是假立的。
“所谓我亦依诸蕴”:诸蕴就是五蕴。所谓的我主要是以五蕴的聚合而假立的。比如法我执,我们执着宝瓶为实有,其实宝瓶是它所占面积里的这些微尘的组合,在这个上面假立的。它有一个特殊形状、特殊功能的时候,我们就把它叫做宝瓶。
“假立俱生我执境”:“俱生我执”和“遍计我执”有什么区别呢?俱生我执是生下来的时候,自己自然知道有个“我”,把五蕴的聚合视为“我”,然后去执着这个“我”。它是与生俱来的,不是父母、老师教的。遍计我执是通过观察、分析而建立的“我”, 它不是与生俱来的。比如,很多外道认为五蕴上不是五蕴,而是有个不可思议的我,他是恒常的、独有的,世界是由他来组成的,快乐和痛苦也是由他来制造的,这是遍计我执。俱生我执就是人我执,俱生人我执是烦恼的根、轮回的根。
“彼与瓶等除空基,空理无有何差别”:俱生我执境与宝瓶二者,所空不一样,能空是一样的,空基不一样,空的理由是一样的。俱生我执境的空基是人我,宝瓶的空基是宝瓶。
若仔细去观察,宝瓶是由它所占面积里的微尘聚合而假立的,具特殊形状、特殊功能,我们就把它称为宝瓶。若这些微尘一分开,哪里有一个实实在在的宝瓶啊?宝瓶可以分为瓶口、瓶腹、底座三部分,任何一部分都可以继续再分。如,瓶口可以再按东南西北上下六个方向分,就变成了更多的支分。这个上面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宝瓶,它也是在许多微尘的组合上面以分别心假立的。
破除宝瓶实有的时候,也是用这样的逻辑。将宝瓶分为宝瓶口、瓶嘴、底座、瓶腹四部分,这样宝瓶就变成了四个,这是不合理的。如果它们都成为一个,你去抓宝瓶口时候,就已经抓了底座;你去毁坏宝瓶口的时候,就已经毁灭了宝瓶的底座。若是变成一个,就有这样的过患。若是多个,那不是宝瓶,宝瓶是一个,没有那么多宝瓶。可见,宝瓶是一种臆造、一个假立,不是一个实有的法。
同样,破人我执的时候,就要破我执的对境——五蕴的聚合。我和五蕴的综合是一体还是多体?若是一体的,要么色蕴和受蕴等五蕴都变成了一个,精神和物质也变成了一个;要么它们是多体的,是各不相同的五个法,“我”就变成了五个。这是不合理的。若是我和这些五蕴是多体,除了五蕴有另外一个“我”存在,那么就和外道所承许的“我”一样了。应该有人会见到这个“我”,以佛的圆满智慧也应该能见到这个“我”。但是没有人见到这样的“我”,佛的圆满智慧也没有找到这样的“我”,所以这个“我”是不存在的。可见“我”也是在五蕴的聚合上假立的,也是臆造的。
他们二者空的基础不一样,一个是人,一个是宝瓶,一个是我,一个是法。但是空的理由是一样的,如是空是一样的。破除了五蕴聚合——人,实际上也破除了部分法我执,证悟了部分法无我。
“法我人我各自分,自性均是空性故”:法我和人我是有分别的,但去观察的时候,都没有找到实有的,都是假立的,都是空性的。
如是汝等已违越,现量成立教理证,
声缘未证法无我,说法仅是立宗已。
如果认为声闻缘觉完全没有证悟法无我,已经违越了教证和理证。佛在经中说声闻缘觉证悟了法无我。而且我们通过理证去分析,声闻缘觉也证悟了一部分法无我。若你们仍然固执己见,不放弃这种不成熟、不了义的见解,是非常愚钝的行为,也仅仅是为了建立自己的宗义而已。
“如是汝等已违越,现量成立教理证”:前面讲的是理证,对方的观点已经违越了理证。此外,佛在经中说,声闻缘觉证悟了法无我,但是他们所证的空性非常得浅薄。所以对方也已经违越了教证,违背了佛的教言。你们已经违越了教证、理证,这个过失是现量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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