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本為佛名,即「藥師琉璃光如光」也,俗稱「藥師光王佛」或「藥師佛」。「藥劑師」本為日本名詞,日本於明治初年,東京帝國大學藥學科教授柴田承桂博士自德文之Apothecary譯成「藥劑師」,是即藥劑師一名之由來。前者涵義較後者大,藥師與醫師處於同等專業地位,互相尊重相互支援而各行其是,對於民眾健康安全做最完善的服務。
民國18年1月15日國民政府公佈「藥師暫行條例」,將執行與藥相關的專門職業人員稱為「藥師」之後,於民國32年9月30日國民政府公佈施行「藥劑師法」,將原稱為「藥師」的名稱改為「藥劑師」,這可能是模仿日本稱呼的名稱,因日本之佛寺有「藥師如來寺」,並將「藥師如來佛」稱為「藥師」,日本顧慮不宜與佛名同名,因而將藥師名稱改為「藥劑師」。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認為一般大眾視「藥劑師」為專門調配藥劑之人員,而依法令規定藥師除了調劑藥品之外,還可做藥品之販賣或管理、鑑定、製造、儲藏、供應、分裝、含藥化粧品製造等,藥師執行的專門職業範圍甚廣,而並非只是調配藥劑而已,因此認為「藥劑師」之名詞確實有不妥,而從設立「藥師節」之後慢慢地則改稱為「藥師」。
除了法令的明文規定外,就藥師專業性與服務性而言,藥師的所涉及的工作更廣,而且更接近於維護民眾的健康,就專業性而言,除了調劑上針對處方用心調劑、核對、交付藥品以及用藥指導整個程序是藥師的專業,但又透過藥物諮詢、訪視以及長期照護,主動關心了解病人的用藥情形,病患身體狀況,用藥的順從性,提供用藥資訊以及確認病患了解衛教內容,這些種種可發現病患來自不同的就醫地點有沒有重複用藥的問題,藥物交互作用的問題,適時提供建議,確保藥品使用的安全性,來幫忙患者得到健康這些都是藥師的專業服務範圍所在。
就服務性而言,社會各個階層都有藥師從事的行業,很多藥師犧牲自己的時間到國中國小做反毒宣導,性教育防治、遠離毒品拒絕誘惑,還有許多藥師去鄰里社團作用藥安全宣導,對社區居民講解如何保存藥品、包括眼藥水如何點、栓劑如何用等等都是藥師們無私無悔地付出,讓民眾對於藥物的特性以及功能做進一步地了解;也配合衛生主管機關做自殺防治、戒菸、拒絕嚼檳榔等健康衛教觀念的宣導,這些都是非常有意義的工作,是很多藥師的付出,這也是身為藥師非常驕傲的一點。
所以在修「藥劑師法」時,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爭取修正為「藥師法」,因此於民國68年3月26日總統令修正「藥劑師法」為「藥師法」,並自修正條文公佈施行之後,將「藥劑師」名稱再改回「藥師」,所以先前前輩們所持有的藥劑師執照成為絕響,而「藥劑師」也成為一個歷史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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