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解宝灯论》讲记(十二)
作者: 达真堪布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今天接着给大家讲《定解宝灯论》。
丙二(声缘证二无我耶)分四:一、破他宗;二、建立合理之自宗;三、以遣除疑虑宣说需证究竟法无我之理;四、建立究竟无二之唯一乘。
丁三(以遣除疑虑宣说需证究竟法无我之理)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戊二(广说)分三:一、结合小乘自宗观点阐述;二、如此则有诸宗皆成应成派之过;三、以教理阐明此理。
己三、以教理阐明此理。
前面讲到若是没有断掉对蕴聚的执着,就已经有了人我执。虽然在五蕴上破除了一个独有的常我,但这只是断除了遍计我执,没有断除俱生我执,俱生我执才是轮回的根。因此要摆脱轮回,就要断除对俱生我的执着,就要破除蕴聚。
此义假立因蕴有,执彼之心便存在,
假立之我因具故,我执之果不会灭。
我执的因,即我执的对境是什么?就是对五蕴综合体所假立的这个“我”。 若是对五蕴的综合体有执着,就有人我了。现在要破除这个“我”,就要破除五蕴的综合体。若是没有五蕴的综合,就不会有假立的这个“我”;若是没有“我”,就不会有我执。因此,现在就要破除五蕴的综合体。
执着分人执和法执,人执就是人我执,法执就是法我执。人我执主要是将五蕴的综合体所假立的“我”视为真有。要断除这样的人我执,就要破除这个“我”;要破除“我”,就要破除这个“人”。
首先要明白这个“我”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个“我”是与生俱来的。我们一直以为,“我”是一个独有的,实有的,前后不变的,恒常的。我们去执着“我”的时候,一直以来都是这种心态。我们没有想过“我”有好多个,一直认为从生到死、从小到老始终就是一个“我”。我们从来没有想过“我”是依赖他法的,一直以为“我”是独有的。
我们可以通过一体多体的方法对“我”和五蕴的综合进行分析。“我”和五蕴是一体的还是多体的?
倘若二者是多体的,除了五蕴还有另外一个“我”。但是我们从未这样想过,这不是俱生我执,而是遍计我执了。俱生我执就是与生俱来的,不是父母教的,也不是老师教的,自己从小就有“我”这样的概念、观点。我们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观点,从来没有这样想过。若二者是多体,我们用这些观察量去观察的时候,应该能找到这样的一个“我”,但是根本找不到这样的一个“我”,所以它是不存在的。最究竟的观察量是佛的圆满智慧,如果五蕴上真的有这样一个“我”,那么在佛的境界里,在佛的观察量前面,应该有这样一个“我”,但是佛没有观察到这样一个“我”,也没有宣讲有这样一个“我”存在,所以是不成立的。
倘若二者是一体的,五蕴的综合可以分为色、受、想、行、识五个不同的显现,除了五蕴,找不到五蕴的综合体。五蕴的综合体可以分成五个,那么“我”也变成了五个,我就不是“一”而是“多”了。五蕴是前后变化、刹那生灭的,那么“我”也应该是前后变化、刹那生灭的。五蕴中无论是哪一部分都是依赖于他法的,它是因缘和合而生,因缘和合而灭。“我”不是依赖于他法的,是独存的。这样一分析,二者完全是相违的,五蕴不是“我”,我们所认为的“我”根本不是这样的一个我,所以不能这样承许。或者说,“我”是一个,五蕴也要变成一个。“我”是恒常不变的、独有的,五蕴也要变成恒常不变的、独有的。这也是不合理的。所以五蕴不是“我”,“我”也不是五蕴,它们无法成为一体。
现在我们根本找不到一个实实在在存在的这样一个“我”。这个“我”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呢?它就是对五蕴的综合体所假立的一个“我”,没有一个实有的“我”。假立的“我”就是缘起的“我”,这样的“人”可以存在,这样的“我”可以存在,一个实有的、成实的“我”是不可能存在的。
所以必须要破除对五蕴综合体的执着,就是对蕴聚的执着。若是对蕴聚有执着,就有人我执了。对“我”和五蕴通过一体和多体的逻辑去分析和抉择,最后才能够破除“我”,断除我执。
因为常我虽已断,然依执蕴假立我,
俱生贪境未断故,生起我执无障碍。
人我执的对境是人或我,它是以五蕴假立的。虽然已经断除五蕴之上的“常我”,但是没有断除对五蕴综合体的执着,也就是人我执,即将五蕴的综合体视为人、我,然后去执着。
在五蕴的综合上断除了一个常我,就是在五蕴的综合体上没有一个恒常不变的“常我”,但是五蕴的综合体没有破。将五蕴的综合体假立为“我”,事实上就是五蕴综合体的执着。俱生我执的对境是什么?就是对五蕴的执着,对五蕴综合体的执着。若没有断掉对五蕴综合体的执着,就没有断掉俱生我执的对境;若没有断掉俱生我执的对境,那么就一定会无障碍地产生俱生我执。为什么?因为虽然断除了常我,但是这对断除俱生我执起不了什么作用。常我是在五蕴的上面,而俱生我执的对境是五蕴的综合体。
五蕴的综合体就是五蕴的聚合。将五蕴的聚合视为了人,视为了我,这就是人我。人我是俱生我执的对境。现在要断除人我执,就要破除它的对境,即破除五蕴的综合体。要破除五蕴的综合体,就要破除五蕴的聚合。
是故断除诸烦恼,必须证悟蕴等空,
此说不符圣教义,月称如实释此义。
尽管破除了五蕴上面的一个常我,但是若是没有破五蕴,没有破除对五蕴聚合的执着,就没有破除俱生我执。所以必须要破除五蕴的聚合,这样才能够破除对五蕴的执着——人我执。
这主要是反驳“声闻缘觉未证法无我”的观点。若断除五蕴的执着,破除了五蕴的综合体,这就是法,破除了它就是证悟了法无我。若是没有证悟法无我,就是没有破除五蕴的综合体。若是没有破除五蕴的综合体,没有断掉对五蕴综合体的执着,那么俱生我执就没有断掉。所以,他们也证悟了法无我。
但是此处,有的人认为,声闻和缘觉要断除烦恼障,要证悟人无我,必须要证悟“蕴等空”,即证悟五蕴所含摄的一切法都是空性,这就是“声闻缘觉已证悟一切法无我”的观点。这不符合“圣教义”,即不符合佛的教言,不符合龙树菩萨、月称菩萨等这些大论师们的教义。声闻缘觉只要能够破除五蕴的综合体,破除了粗物和相续,这就足够了,不必要再去观察,而且他们也没有进一步观察的能力。对他们而言,有证悟人无我这样一个观察力就可以了,不用再深入地去观察,不用再更全面地去证悟一切法无我。
倘若了知假立我,灭除我执已足矣。
如虽未知绳无有,而见无蛇断蛇执。
倘若通过观察思维,真正明白了五蕴的综合体不是“我”,以五蕴的综合体假立的这个“我”是不存在的,这就足以能够遣除俱生我执,能够摆脱轮回。如同尽管我们没有抉择绳子是非实有的,但是仅仅知道“这是绳子,不是蛇”,就足以断除因将绳子视为蛇产生执着而生起的恐惧心,不必再进一步去分析绳子本身了。
月称论师认为,若要断除人我执,只要去破除“人”——五蕴的综合体就可以了,不需要再去分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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