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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师:食肉之人,虽不亲自杀,亦难免杀业。劝持长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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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4:22: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xuefo.net/nr/article32/319727.html


又智本既能持月十斋、年三斋,何不长斋?食彼之肉,养我之身,人固习而安之。试一反思,则将战惧不安,况实杀之食之乎?《孟子》谓:“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夫与子皆长斋,汝何忍不长斋?净业正因,以慈心不杀、修十善业为第一。食肉之人,虽不自杀,亦难免杀业。以非杀无肉故,以钱雇人代杀故。
  
节选自印光法师:“复袁闻纯居士书”

  
汝父之不能吃素,由于不细心体贴,反身而观。设使自己作了食物之牲,断不至愿人杀而食我,今有五谷养命,尚欲助其贪馋,生死不了,到了被人食时,诚可哀悯,而已无可救援矣,哀哉!

  
节选自印光法师:“复唐大圆居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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