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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慧法师随缘问答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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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8 06: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净慧法师随缘问答之十二】
有人通过网络转帖问,面对如此评判,有什么可说的吗?即“发现近来,有人打着禅宗净慧长老的旗号,传播另一个同法名的“净慧法师”(一说是东北的比丘,一说是比丘尼,还有说是在家人杜撰的人物)的佛经浅释系列书籍,过失很大,故特意澄清一下。讲解佛经浅释系列的“净慧法师”,并非中国现代禅门泰斗虚云老和尚的传人(现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河北省佛教协会会长;赵县柏林禅寺退居,湖北当阳玉泉寺住持、黄梅四祖寺住持),其生平不详。有自称是其师弟的净智说:“他(东北净慧法师)的皈依师不食人间烟火,无人知其法名、隐居何处。我们第二位恩师九华山明德法师,坠三楼而无伤,读佛经字字闪金光。最初与之相见时,两人互不相识,喝偈一首便相知。”“印久法师赞叹,‘你(东北净慧法师)是我在世所见修行第一人。“净慧法师是经过当代高僧大德印证,非无师自悟或未证谓证之人。况他在讲【大佛顶首楞严经】时,满室清香;讲【妙法莲华经】时,遍地金莲,祥瑞满堂。从这些描述中,俨然一副得道高僧的气派。然而,他的浅释或是开示,或多或少带有个人的独特色彩,与传统佛教的解释不一样,比如将《大般涅盘经》的经题断句为“大般- 涅盘-经”(传统的断句为“大-般涅盘-经”);又宣称修净土必须念六字佛号,念四字洪名只能结个法缘而不能得度;只有阿罗汉才能往生极乐等。目前,因为是打着“净慧法师”这块招牌,很多佛弟子出于对净慧长老的爱戴,不假思索就转发或是宣传,以讹传讹,这是在佛法中安立相似法,是很大的过失。故此,后学智证,将其主要的著作列出,以提醒各位同修:据最新的资料看,经过其弟子智慈整理的有所谓的十三部佛经浅释、一部札记和一部开示集。(以后学看这些资料的感觉,更多倾向于“净慧法师”是智慈为宣传自己的知见而伪托出来的人物这个观点)十三部佛经浅释有:《妙法莲华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地藏菩萨本愿经》、《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佛说大乘金刚经论》、《优婆塞戒经》、《维摩诘所说经》、《大佛顶首楞严经》、《大般涅槃经》、《大日经》、《金光明经》、《优婆塞戒经》、《阿弥陀经》、一部札记:《菩萨戒本》札记、一本开示集:《修行人的支点》、《烦恼与菩提》、《证悟为本》、《达摩与明心见性》四篇法语开示(这四篇文章因为与禅有关,被当做是禅宗大德净慧长老的文章广为流通)。这十三部佛经浅释,现在网上流通时,大多加以“净慧法师认证”字样,比如【《地藏菩萨本愿经》浅释认证版】,各大网站上宣传时,大多采用这种模式:【《大佛顶首楞严经》浅释认证版--净慧法师】。末法时期,最可怕的不是外来的打击,而是有人在佛法中安立相似法,这种破法行为是最严重的。佛弟子等,明眼鉴别”。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合十)
对我如何品评,对我所释解的佛经如何认知,是每位读者的权利;存有不同知见正常,若是没有不同知见就不正常。且我非常感恩如此善知识,诚至顶礼助缘功德。其一,帮助了去释经解法中伴生之过;我不是佛,也不是菩萨,证悟智慧又有限,释经解法中难以圆融无碍,功过伴生在所难免,谁能助道增益,唯善知识才具功德。其二,提醒见闻者具择法眼;凡见闻我释经解法者,应广学多闻,深入经藏,明了教义,明辨法理,参学各宗之长,补己乏法之短,谁设路标示警,唯善知识而无能者。其三,激励四众弟子精勤禅行;每位修行人,若不能依法持戒精勤禅行,证悟定空智慧,只在语言文字等名相上打转转,再去妄谈佛法深义,因果非常具大,谁肯涉身犯险,唯善知识无怨无悔。当然,还有其他,须慢慢自我享用。

第一,关于重名;法号是师父启得,叫了几十年了;当下师父早已圆寂,若自改法名恐对师不尊;故只能这样啦!再说啦,应充分相信四众弟子的智慧,定能慧眼识珠,知名相不重要,明教义、知法理才重要;如世人皆晓俗理,一位平常百姓与一位显赫官员同姓同名,平常百姓说什么碍不着显赫官员怎么说,显赫官员做什么也碍不着平常百姓怎么做,平常百姓不能说与显赫官员同姓同名沾了什么光,显赫官员也不能说与平常百姓同姓同名坏了什么名头,有些事项是不是想多了呀!

第二,关于相似法;按一般义理来讲,是有人借用佛教旗号创立外道邪教,世人将如此外道邪教法,称名定性为相似法。要说在释解佛经中,“安立相似法”,本人才疏学浅,古不见先贤传书有例,近不闻大德著解有说,还是第一次见识到;对所解义理只有知见不同,相互交流各自受益。对此,还是留给信众与世人,自主认知,自由品评,真知灼见自会显现于众前。至于是不是大众在“以讹传讹”,我不将个人知见强加于任何人之上,大众都在心甘情愿的拥护佛法,不是拥戴哪个人;如世俗有一比喻说,“雪里埋孩能有几天”;讹总有露底的那一天,事实终归大白于天下,拭目以待得好。

第三,关于法理;对经名与经文如何理解,各有个人知见,不可能千篇一律,只要不违教义法理即可,佛法中有方便智慧。对净土宗念六字佛号如法,念四字洪名只结法缘,以及只有次第成就阿罗汉道才能往生极乐世界,这是依经而解,也是根据证悟所讲,字字真实,句句无误;还是那句话,若有谬误,入拔舌地狱是我的事,见闻者的一切业报由我一人承担,功德是大众的,都去往生极乐世界;如世人所说,“炒豆大家吃,砸锅是一个人的事”。不知说此是相似法者,能不能、有无能力承担因果呢?这可不是谁跟谁较劲的事,是佛事、法事、僧事,是高于身心、大于生死的重中之重事啊,请掂量掂量再说为好;否则,个人因果事小,贻误众生是负不起责任的。还有,不是“俨然一副得道高僧的气派”,而是应将佛法中至高甚伟的教义讲出来,这还觉得望妙高而力所不及呢!诸仁须努力,早入涅槃城。

第四,关于破法行为;若释解佛经是破法行为,修行人讲个人证悟知见是破法行为;只有不依次第禅行、不受持戒律、以因为果、念四字洪名、读一本经书才是护持正法,才是弘传正法。对此,不须我回答什么,当下事实已经证明清楚。另外,是不是破法行为,哪个人也说了不算;此篇议论,早已摆在十方佛菩萨面前,也早已摆在各天王、鬼王等案头之上;佛菩萨法眼光明,天王慧眼如炬,鬼王神目如电,早已察查清楚,也早有定论,只是人肉眼不见罢了。若我是破法行为,绝不推卸责任,会主动承受因果,请不要担心啦!愿四众和合,共兴正法。
二零一三年五月
智慈记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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