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光傳統醫學論壇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49|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被剥去皮掏空内脏的蛙说了声:阿弥陀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5-4 12:51:5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女记者手记——我听到一只蛙说:阿弥陀佛

做了几期讲美食的节目,其中拍摄了一家很火暴的馆子“三只蛙”。一天,在菜市场,看到卖牛蛙,就买了三只。卖蛙人手脚麻利杀了蛙,剥去皮,用个塑料袋装起来。

这些年,我买肉基本是三净肉。就是不见被杀的肉(三净肉者应该是指不闻杀、不见杀、不专为己而杀)。这个是佛法里的方便门。老公以前是无肉不席,我吃素后他也吃肉少了。他曾经最喜欢鱼虾,但是他不买,他说,看见它们在水池里活蹦乱跳,不忍心杀。他偶尔买点海鲜干货炖了解谗。活物只好我去买了,家里有老小,还是要买的。

把三只蛙拿回家,其中有两只还在动,我想是神经没死吧。把它们用水冲冲,放在砧板上,一只已经彻底不动了,一只偶尔动一下脚。有一只使劲想把上半身抬起来,我看到它的眼睛鼓着,好像充满了愤怒和绝望地看着我。我心中大惊,不由自主地躲到一边。

它浑身抽搐、挣扎,看它如此痛苦,我一下哭了。我走过去,伏下身,说到:“蛙,是我,是我杀了你,你看,就是我。我想,忏悔我的罪过的最好方法是告诉你,我们都很悲惨,你是蛙,不是我杀你,也有别人杀你。所以,你不要恨我,你只有不做蛙,才有快乐……”我注意到,它停止了挣扎,抬起头,好像在努力听我讲话。



照片里最上面的是已经死了的蛙,中间的就是听我说话的蛙。它抬起头来到处找我,我当时站在砧板右侧,它把头转向它的左侧,好好看着我。.照片最下面的是本来已经基本不动的蛙,听到我说话也开始伸腿了。
我继续说:“听我说,我们念阿弥陀佛,就可以去一个没有死亡的地方,那里没有痛苦,也没有杀戮……阿弥陀佛只要听见你念他的名字,他就来接你去极乐世界......”我看见,另外一只蛙也抬起头来,它们俩一起抬着头,好好看着我。 我有点不相信它们在看我,在听我说话。我念着阿弥陀佛,试着移动到砧板的另一侧。天啊,它们居然随着我的声音,头转向我!


(现在照片上的蛙,最左边的是一开始就死了的蛙。中间的就是最早听我说话的蛙,它的眼睛很亮。而右边的是本来已经奄奄一息的蛙,听到佛号,它的头抬得很高。此时我站在砧板左边,也就是它们右侧,它们的头也移向右侧,看着我,听着佛号。)

它们,是已经被杀的蛙,已经被剥去皮、被掏空了内脏的蛙!

我照下蛙的相片,想等老公回来给他看。

我一直念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它们认真地听着,眼神不再是恐惧和绝望了。后来,其中一只(最右边的)慢慢低下头,它好象去了。它的身子不像那只一开始死了的蛙(最左边的),那只是僵硬的。这只蛙的身子,后来我摸,是柔软的。

还有一只蛙,也就是一开始挣扎、让我害怕的那只(中间的),它一直挺立身子看着我。我继续念阿弥陀佛。我看到蛙的眼睛很明亮,有一种光,很亮,那光似乎是从它眼底出来的,又似乎是什么地方照进它的眼睛的。它如此专注地看着上空,似乎努力聆听我声音,又似乎聆听上空更细微的什么声音。

我一直念佛号,大约二十分钟后,突然,它使劲朝前跳起来,鼓动着嘴,说了一句:“阿弥陀佛!”

天啊!我听得千真万确!它发音一点不错。一只已经被杀、被剥去皮、被掏空了内脏的蛙念的阿弥陀佛!!!(它没有肺,它没有发声器官了!)

然后,它不再动。它走了。它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抬头看着上空,上身挺立。第二天早上亦如此。(我没有照相,因为我震惊得忘了)

那天的晚饭,没有了一道本来叫“三只蛙”的菜。

我相信蛙去了无量寿佛的乐土。佛法本是难信之法,有几个人有上上善根听闻佛法就深信不疑? 念佛成佛更是难信之大圆满智慧。蛙尚能在剖腹剥皮去脏时信佛念佛,那么,好脚好手的我们呢?!

阿弥陀佛!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附注 :希望本文读者每人念“南无阿弥陀佛”10声以上,加上本文的转发产生的功德,全部回向给文中这三只蛙,愿它们都脱离轮回,究竟成佛!

后记: 我的误区是,我以为让别人杀,自己不杀就不犯杀戒。其实,我的家人从来没有要求必须吃肉。是我的“爱心”让我觉得必须给家人吃肉。我学佛了,我吃素了,不想自己杀,于是让别人杀。就好比,很多人说,自己只在实在没有素食时才吃肉一样,好象很善良。都是自以为是的“善良”。我们不给家人吃杀生的肉,才是真的爱。我们不要给自己理由杀生。高僧过午不食,一日一餐。而我们只是不吃一顿饭,不吃一口肉,是饿不死的!

我一直在造杀业。只是从亲自杀变为让人杀。请大家看清楚我的罪过。这文本意是忏悔,不是鼓励您可以杀生!我没有想到此文会有很多阅读者。害怕我的无知给您误导。
拜忏!  

必须指出:作者买活物做菜的行为已经构成杀生,虽然是卖蛙人杀的——这叫点杀,应该为它们超度后猛烈忏悔!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发表于 2014-5-4 18:18:51 | 只看该作者
受教育{:em (14):}{:em (7):}
3#
发表于 2014-5-5 18:06:57 | 只看该作者
阿弥陀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访问|Archiver|琉璃光傳統醫學論壇 ( 京ICP备10003003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GMT+8, 2024-5-17 11:44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