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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男人與小公主--談身體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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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6 23:51: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高松景 93.2.14(大理高中學務主任)

【故事】

我很愛我的男朋友,他是大學生,懂很多大道理,他在我心目中非常偉大,所以我都叫他『偉人』。他習慣幫我做任何決定,包括出外時要穿長裙或短裙,點咖啡或果汁,當然我要修剪我的長髮也要經過他的同意,『偉人』的口頭禪就是:『這個妳不懂啦!我的小公主。』聽起來好窩心。

可是最近我們開始爭吵,因為我發覺他把我當成物品(一個漂亮的小公主娃娃),而不是有自主權的人。譬如說,他喜歡我打扮的漂漂亮亮,這樣他帶我出去才會有面子。可是,在他朋友面前,他希望我不要插太多嘴,有時候他們聊個兩、三個小時,我得乖乖坐在一旁。有一次我MC肚子痛的要死,他卻顧著聊天不肯送我回家,我氣得衝出去叫計程車。

第二天,他還打電話罵我,說我不給他留面子,我也顧不得小公主形象大聲回罵。他說:「妳很奇怪!我們都已經有了親密關係,而我還願意跟妳在一起,妳竟然還敢和我吵架!」剎那間,我聽不懂他的邏輯,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他的意思是:按理說,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上床,那個女人就可能沒人要了,而他還願意和我在一起,我應該要感謝他,怎麼還會和他吵架?這句話讓我徹頭徹尾的清醒,並且我決定開始探究為何我們倆的價值觀差距這麼大?我又為什麼會和這樣的人交往?

後來,我發現自己在期待一個不可能的萬能男人,我心目中的『偉人』其實是個『偽人』和『萎人』,久了之後我發現他根本是一個很懦弱的男人!我呢!這個凡事依賴他、不用動腦筋的小公主,在他心目中竟只是個殘花敗柳而已。如果我毅然決然的和他分手,會不會真如他所說的,成了沒人要的女孩?

 【解析】

青少年常會面對許多的「性壓力」和「性迷惑」。如何處理性衝動是大多數少男的壓力。亞當也許不曾對夏娃說:「如果妳愛我,妳就要跟我上床。」但我肯定,不需太久亞當就會想要突破最後防線。因此,許多少女常會有的「性壓力」是:當我的男友要求發生我目前不想有性行為時,我該如何面對呢?是否拒絕男友的性要求就是不愛他的「性迷惑」。

首先,應先澄清的是:「性」是無法證明「愛」的;再者維護「身體自主權」絕對是自我應有的權利,但是你得先「覺醒」到這一權利,才能發揮出來。

男性為性而愛,女性為愛而性

男女兩性在性的生理與心理發展上的差異,導致「男性為性而愛,女性為愛而性」的現象。

就男女兩性在「性」的生理發展差異(以性慾望來說明)來說:一般來說男性的性衝動/性慾望(sexual desire )從青春期開始增強(台灣地區男性到青春期的平均年齡是13.5歲),而性慾望強度達到最高峰的年齡約在十八歲。而女性的性慾望也是從青春期開始明顯增強(台灣地區女性到青春期的平均年齡是12.5歲),女性性慾望強度達到最高峰的年齡則約在三十歲。另一方面,男女兩性在「性」的心理發展差異(以對愛情的渴望與愛人的能力來說明)是:男女兩性在對愛情的憧憬與注重內在心靈溝通等情感發展是有差異的,一般來說女性在十八歲就已發展至相當程度,而男性則發展較晚,約到三十歲才成熟到真正有能力去愛人。

所以,在青少年交往中常見的問題就是:男性因為生理上的性衝動急著想上壘,他展現的溫柔熱情往往只是為上壘買門票而已,甚至為達目的,不惜說出『如果你愛我,就不該拒絕我』,來逼迫女方就範。許多女孩只好相信『為了愛他,所以給他』的謬論,糊裡糊塗的以身相許。但這真的是愛嗎?如果他愛你,就不該這麼不尊重你的『身體自主權』。

尊重『身體自主權』,才是愛的表現

「身體自主權」是一個人對自己身、心管理與主張的權利及能力。一個擁有身體自主權的人,才可能是一個有尊嚴、有價值的人,也才會尊重他自己與他人的身體。這裡所謂的「身體」,是那個每天為你做事,也替你惹麻煩;帶給你享受或難過的感覺;告訴你喜歡這個人、討厭那個人;讓你思考自己是不是安全的那一個身體。

人的身體是一體多面的,例如:

1.我有使用自己的身體去做事情的權利。
2.我有保護自己身體的義務。
3.我有享受身體感覺的權利與能力。
4.我有管理自己的思考與行為的權利與能力。
5.我有管理自己的思考與行為的義務。

思考、行為、心理和身體感覺是身體自主權的四大領域。可是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有了權力,也必須有義務。身體自主權雖然是天賦的,但它同時仍必須經由認知學習才能獲得。身體是一個人最大、最私有的財產,每個人對自己身體的使用和感覺,別人無權干涉,只可以善意的建議。但自己也要學習適度接受師長的建議與教導,因為正確使用權利的能力需要學習,盡義務的能力也需要學習,才不會因為誤用權利而傷害自己和他人。

身體雖然是一個最私有的財產,但絕對不是「只要我喜歡,就可以」,你要善盡「身體管理人」的義務,這個行為至少不會傷害到自己或別人(包括身體、心理和社會環境)。沒有把自己的身體管理好的例子是:

1.別人侵犯你,你沒有拒絕(或告訴對方);
2.吃很多對身體健康有害的食物;
3.異性朋友要求發生你不想發生的性行為

真正的自主?

先愛自己是維護『身體自主權』的第一步

在心智尚未成熟的情況下,出於衝動,或是遷就對方甚至並非出於自願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尤其是女孩子,當她第一次與異性發生性關係時,必定對自己的生理狀況所知有限,懷孕的機會相當高。在我們的社會文化中,我們的生理狀況超越了我們處理性行為後果的能力。乃至於大部分青少年在「做」了之後,內心緊張焦慮,及罪惡感的侵襲。甚至造成生理創傷,也嚴重影響了身心發展和往後正常生活的功能。名符其實的驗證了「歡樂最短暫,後果最嚴重」這句話。

當青少年發生婚前性行為,他/她通常會對自己的身體,以及性伴侶的身體都會失去「尊重」。「反正已經做過一次了,再做又何妨!」青少年有時候會相信,一旦他們發生過性行為,就沒有必要停下止不做了,反正事情已經搞糟了,再也無法改變。而女孩常錯誤的認為若是離開男友,就會成了沒人要的殘花敗柳。其實這都是大男人主義下的謬論。

因為愛人之前必先愛己,要先尊重自己,把自己當個「人」,會自己決定自己的人生、性關係,不會拿「性」來換對方的愛。所以在此要呼籲年輕朋友對「性」要建立明確的態度和價值觀,面對婚前性行為,做明智的選擇。

(該文原刊載於高松景(2004)。大男人與小公主—談身體自主權。杏陵天地,13(2),頁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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