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同修中,有位明合老同修,今已年近七十,神情意态,呈显活泼坦然,学佛之心,恒信虔诚,实令后学者心生钦仰。
根据明合同修亲自所言,当年其祖父,深居乡村务农为生,曾种植蕃薯杂粮却屡遭邻人,所饲养壮硕的母猪,翻越栅栏践食农作物。其祖父虽一再向邻人反应,却未能顺意,因此,生起瞋毒之火,狠心使力将母猪奶头,一一割除致使母猪,无法供给喂奶,令一羣乳猪未能进食,肌饿而亡。
事后历经其父叔辈,皆受前因业报,家运衰败凋零。「其祖父当年,虽饱受欺凌,但『冤有头,债有主』,理应找饲养的主人,要求合理的赔偿,或善用心思,将母猪鞭打驱逐或加以笼牢,岂可丧失人性的理智,恶待无知的畜牲呢?终究业力轮报」。
明合同修之父,所育养的四男,在初生之时,面上嘴唇,皆具缺陷,难能进食,其情奇景,就如当年母猪奶头被宰割,其乳猪无奶进食,所呈现的一般痛楚。致使其中三婴,皆受夭折另一男孩,及至弱冠之年亦身染隐疾而亡。
由此情景可见,当年其祖父虽遭损失,却心量狭小,无法忍人所不能忍,且不信因果,翻脸成仇,违逆天理。如果业力造罪,不单死后有报还殃及子孙,后患无穷。
所谓:「有量斯有福」,相反地无量则福薄,福既薄,亦遭灾劫临身。今此业力造作,因果报应,实令人心怀警惕引以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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