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光傳統醫學論壇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410|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修持供养药师经的功德利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2-23 19:45: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修持供养药师经的功德利益

昨天的课程当中最主要谈到的是,佛陀向文殊菩萨开示《药师经》,还有持诵药师琉璃光如来名号的一些利益,接下来文殊菩萨知道这个殊胜功德之后,他也向佛陀来祈白说:「尔时,曼殊室利童子白佛言:「世尊!我当誓于像法转时,以种种方便,令诸净信善男子、善女人等,得闻世尊药师琉璃光如来名号。」
「乃至睡中亦以佛名觉悟其耳。世尊!若于此经受持读诵。或复为他演说开示;若自书、若教人书;恭敬尊重,以种种华香、涂香、末香、烧香、花鬘、璎珞、幡盖、伎乐,而为供养」,在这一段主要是提到听闻到药师琉璃光如来的名号,功德是非常殊胜的,无论是透过这样的修持能够让自己的修法圆满,同时也能够利益自他,这是非常殊胜的,这里也提到说「若自、若教人书」,在藏文里面这一段是是读诵,无论是自己读诵也好,或者是教人读诵也好,这个功德是非常大的,原因是什么呢?
我们透过这种虔诚信心的读诵,能够得到佛菩萨的加持,更能开展我们的信心,不断愿意来修持药师佛的法门,如果我们并没有在读诵《药师经》,但是已请了一本药师经之后,我们也可以把他安置在净处,所以后面提到:「以五色彩,作囊盛之;扫洒净处,敷设高座,而用安处」,那也就是说可以将《药师经》安置于家中,所以《药师经》是不同于其他的书的,为什么呢?
如果我们带着一念的信心,跟要利益众生的动机,将它供在家里的话,这个功德是不可思议的,藏文里面,甚至还提到说,若于此经受持读诵,而能「广为流布」,也就是可以宣传这部经,或者将它赠与更多的人,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药师佛的功德,《药师经》的功德,如果他拿到这部经,看了之后,就能了解经文的功德,知道了功德利益之后,就会想要开始修持,并且生起信心,所以这对每人今生也好,来世也好都会有很大的利益,接下来藏文又提到能够自书,或教人书」,书写他的功德也是非常大的。
再来提到说以种种华香、涂香、末香、烧香等等来做供养,一般来说这个佛经只是一个色法、一个物质东西,并没有心识的,我们将经典供养了佛经并不会开心或欢喜,其实供养并不是为了要让供养的对境欢喜的,供养真正的目是为了帮助我们自己的信心能增长,也长养福德。所以要用各种的华香、涂香来做供养,当各位在做供养的时候,我们更要带一念信心,现在知道《药师经》是这么的殊胜跟重要,同时也知道药师经的功德跟利益是这么的圆满,带着这样强烈的信心,来做华香、涂香、末香的供养的话,不仅是能够利益自己,更能够利益广大众生,让大家的信心不断生起,并且得到加持。
就像刚刚谈到我们能够在家里,是供养《药师经》,这也是非常殊胜的,因为《药师经》,是不同于其他的物质东西的,为什么呢?因为佛经具备了一种力量,具备了一种加持力,但是经典只放在那边,就有这种加持力吗?并不是的。
对于我们供养的人来讲,由于我们带着一念信心跟带着自利、利他的心,所以以这种虔诚的心,来修持这仪轨,读诵《药师经》,那佛经的加持力量自然就会展现出来,接下来,又提到说,藏文和汉文的顺序有些不一样,所以回到上面说「得闻世尊药师琉璃光如来名号」,听闻到药师琉璃光如来的名号是非常殊胜的,「乃至睡中亦以佛名觉悟其耳。世尊!若于此经受持读诵」等等,能「扫洒净处,敷设高座,而用安处。
尔时、四大天王与其眷属,及余无量百千天众,皆诣其所,供养守护。世尊!若此经宝流行之处,有能受持,以彼世尊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及闻名号,当知是处无复横死」,在这一段提到说,当我们家中供养《药师经》的时候,那么「四大天王与其眷属,及余无量百千天众,皆诣其所,供养守护」,原因是《药师经》可以说是世间的一个的珍宝,是一切利乐的泉源,这些诸天护法都会来护持,同时后面也提到「当知是处无复横死;亦复不为诸恶鬼神夺其精气,设已夺者,还得如故,身心安乐」,
那在这一段祈愿文的时候,我们会可能会有一个疑问,想到说是马上我们在家中这样供养了、放置了之后,或者听闻药师如来名号,病痛马上就没有了,或者说精气就能够恢复了吗?
那的确,如果我们具备信心跟这种加持力圆满的时候,一定有这样的情况,但是由于我们过去的恶业太过强烈,所以也没有办法马上得到改变,就算是没有办法马上看到一些改变,像是恢复健康,但是由于我们以虔诚的信心,来供养的时候,透过信心的生起,来读诵佛经,修持经典,最后这样的善行,是永远不会浪费的,我们还是会得到利益的。
以上这一段是文殊菩萨在听了佛陀的开示之后,他也将心得向佛陀做了一个报告。
--录自:药师佛实修法门教授(开示:创古仁波切 )
http://www.bhaisajyaguru.org/ex/2/ex_10.htm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访问|Archiver|琉璃光傳統醫學論壇 ( 京ICP备10003003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GMT+8, 2024-6-1 15:41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