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慧法师随缘问答之四】 有人问:为什么说心法是自律法呢?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合十)
佛法为心法,心法也称内法;即离心无佛,即心即佛。心法对于修行人而言,由身心信修法门、受持戒律、圆融事项三部分组合成一体。
信修法门,是修行人依佛传承法门,由思维静虑至禅定止观,或都摄六根至净念相继,突破身根观察宇宙人生真相的维次障碍,空破心识中五十种五蕴魔事,依次第一直精进禅行达明心见性。若心外求法,执著名相即佛,名为学佛人,实行外道法,所修不得究竟道果。现代有人辨别不清法理,见他人言行不和己意,便以情感思维认定他人是外道或邪师等,如同给物品贴标签一样随便,不知自己是否有承担因果的能力。
受持戒律,是修行人依佛所制戒轨,由言行造作至起心动念,乃至于梦中都守戒持戒,直至面临死亡都不舍戒犯戒。戒为止一切恶,行一切善,保护着修行人依法精进禅行,不因违犯规则而落因果,被阶段生灭与轮回惩罚,失去万劫闻佛机缘。若身心放逸,言行不善破犯戒律,相似修行人,实为佛法中贼,因果循环还须自受。古今有人不能明了戒义,仅凭个人知见,以相对功过说四众是非,越过辩法论义的范围,将人与法混为一谈,辩法成为毁辱攻击,论义变作强弱丑恶,有意无意引发、挑动、鼓惑四众乖诤失和。
圆融事项,是修行人依法依戒做事,由事起因终落至效应因果,及劳作应酬至佛事、法事、僧事,一切事项保持正大圆融。圆融为圆满无缺失,融通有度不过患。而在世间法中功过伴生,十事九不周,万事理难全,做事越多遭受责难越多,快马有加鞭,耕牛无夜草,故有智慧的人须有取舍,切不可欲求面面俱到;取之随顺众生守住道德,舍之世俗戏论不泯良心。其实,修行人所依戒法皆通过事项表现出来,事项又依戒法而圆融,还以世与出世大利大益自利利他而圆融,不以世俗知见而圆融,更不以外道邪知邪见而圆融。
由此可见,信修法门、受持戒律、圆融事项,皆以如法、如戒、如是而自律身心,不可强加于人,不能违逆心愿,不应自损损他,故心法是自律法。 二零一三年四月 智慈记录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