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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护法不悦的九种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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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8 05:56: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藏密的护法以宣誓护持佛教正法和修持正法的行者为使命,多有共同和不共之分。如果行者恪守戒律,一切如法精进,护法则欢喜护持其人,成办各种事业。如行者有不如法处,护法不悦,不为差遣,乃至因行者破犯根本戒律而舍弃其人。藏密寺院也多设护法殿,多很隐秘,通常不为外人开放。盖因有些护法脾气很大,见到生人有不如法处,不知觉间即降罪。今转帖供修护法及入护法殿之规矩,以利各界。今敬白大众,还望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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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6-8-8 05:58:56 | 只看该作者
一、女子入内。
二、携兵器入内。
三、不护持者及敌人入内。
四、供养之食子有误。
五、供养不按时。
六、十恶行入内。
七、身长疮入内。
八、取怨离财物者入内。
九、违背三昧耶戒者入内。


云何十恶行?

一、毁坏佛像。
二、摧残三宝。
三、劫夺僧财。
四、谩骂大乘。
五、戕害上师。
六、挑拨金刚兄弟。
七、障碍他人修行。
八、丧失慈悲心。
九、坏三昧耶戒。
十、颠倒业果。

3#
发表于 2016-8-8 09:47: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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