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死救赵
(见《戒杀现报》)
明末杭州府庠赵某,仁慈不杀。要过年了,有人送来一只鹅,家人想要杀烹,赵极力阻止。除夕又请杀烹,赵又阻止。拖延到端阳节,家人又请杀烹,赵发怒,又被阻止。本月十七日,赵患病。到六月初一,病势危急。看见青衣鬼把他带到阴间衙门,有三人投诉,判官一一接览,又见某某,并杨氏老妇,也被抓来了。正要审讯赵某时,忽见一鹅,站起来说人话,对赵说:“你快走,我代替你了!”赵从原路回来,看见自己的尸体放在棺材上,以魂合体就苏醒了,而鹅在当天,已经自己扑杀在笼内,所见三人都在同日死亡。
生死之事,父子不能相代。赵虽有德于鹅,鹅焉能代死于赵?然思法性圆明,互融互摄之义,则诚之所感,何所不通。鹅之救赵,不可谓无其理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