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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南藏佛陀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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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3 00:06: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企美诺布 于 2010-2-13 20:20 编辑

簡介:泰國南藏《佛陀語錄》,原為泰僧皇 公摩婆耶波折羅禪那親王御選。訓誨初度比丘,後用為丙級法士考題,續增編甲級及乙級。 佛曆二四五四年(西元一九一○年),甲級法士及九級巴利文學位通述比丘,逐句依經解釋,並為分品,深合初學佛子之參讀。 南藏、北藏,義理頗有差別,對於名詞之解釋尤甚,今則依據原文譯述,亦略有增刪之處,並分為三卷,第一卷為丙級,第二卷為乙級,第三卷為甲級。 第一卷為求便利初學,用通俗文字演述,第二及第三卷則據佛學名詞,而大略為註釋,事屬試行弘揚。

《泰國南藏佛陀語錄》〔泰國佛教考試用書〕

目 錄

第一卷

第一  人 品…………………………………………… 3

第二  不放逸品………………………………………… 11

第三  業 品…………………………………………… 14

第四  煩惱品…………………………………………… 21

第五  忿怒品…………………………………………… 27

第六  安忍品…………………………………………… 36

第七  心 品…………………………………………… 39

第八  勝利品…………………………………………… 43

第九  佈施品…………………………………………… 47

第十  苦行品…………………………………………… 51

第十一 法 品…………………………………………… 54

第十二 雜 品…………………………………………… 60

第十三 慧 品(般若品)……………………………… 80

第十四 放逸品…………………………………………… 86

第十五 罪業品…………………………………………… 89

第十六 人 品…………………………………………… 93

第十七 福 品……………………………………………112

第十八 死 品……………………………………………114

第十九 友 品……………………………………………117

第二十 乞求品……………………………………………121

第二一 國王品……………………………………………123

第二二 言語品……………………………………………125

第二三 勤 品……………………………………………129

第二四 怨結品……………………………………………133

第二五 真實品……………………………………………135

第二六 智 品……………………………………………137

第二七 信 品……………………………………………139

第二八 知足品……………………………………………141

第二九 沙門品……………………………………………143

第三十 和敬品……………………………………………146

第三一 戒 品……………………………………………147

第三二 樂 品……………………………………………150

第三三 結交品……………………………………………153

第二卷

第一  我 品……………………………………………161

第二  不放逸品…………………………………………163

第三  業 品……………………………………………164

第四  煩惱品……………………………………………167

第五  安忍品……………………………………………170

第六  心 品……………………………………………172

第七  佈施品……………………………………………176

第八  法 品……………………………………………178

第九  雜 品……………………………………………182

第十  慧 品……………………………………………187

第十一 放逸品……………………………………………190

第十二 惡 品……………………………………………191

第十三 人 品……………………………………………194

第十四 福 品……………………………………………210

第十五 死 品……………………………………………212

第十六 言語品……………………………………………215

第十七 精勤品……………………………………………218

第十八 篤信品……………………………………………220

第十九 戒 品……………………………………………222

第二十 結交品……………………………………………226

第三卷

第一  自己品……………………………………………230

第二  不放逸品…………………………………………231

第三  業 品……………………………………………233

第四  煩惱品……………………………………………235

第五  安忍品……………………………………………242

第六  心 品……………………………………………243

第七  佈施品……………………………………………246

第八  法 品……………………………………………248

第九  雜 品……………………………………………257

第十  慧 品……………………………………………268

第十一 人 品……………………………………………270

第十二 死 品……………………………………………284

第十三 語 品……………………………………………285

第十四 精進品……………………………………………287

第十五 死 品……………………………………………289

第十六 戒 品……………………………………………290

第十七 結交品……………………………………………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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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國南藏《佛陀語錄》,原為泰僧皇 公摩婆耶波折羅禪那親王御選。訓誨初度比丘,後用為丙級法士考題,續增編甲級及乙級。
  佛曆二四五四年(西元一九一○年),甲級法士及九級巴利文學位通述比丘,逐句依經解釋,並為分品,深合初學佛子之參讀。
  南藏、北藏,義理頗有差別,對於名詞之解釋尤甚,今則依據原文譯述,亦略有增刪之處,並分為三卷,第一卷為丙級,第二卷為乙級,第三卷為甲級。
  第一卷為求便利初學,用通俗文字演述,第二及第三卷則據佛學名詞,而大略為註釋,事屬試行弘揚。乞願讀者大德隨時指正,至為感禱。
    黃仁堪 識佛曆二五一七年(西元一九七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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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依世尊·阿羅漢·正等正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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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歸依佛  我歸依法  我歸依僧我再歸依佛 我再歸依法 我再歸依僧我三歸依佛 我三歸依法 我三歸依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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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者:泰國僧王 金剛智
譯  者:黃仁堪
倡 印 者:嘉義新雨道場
出版日期:1997年11月
冊    數:2,500本
網  址:http://www.chiayi.com.tw/service/newrain.htm
贈 送 處:嘉義新雨圖書館
台灣 嘉義市崇文街175巷1之30號
電話:886-5-2232230
   886-5-2789254
傳真:886-5-2247996
法藏講堂
台灣 台南縣歸仁鄉南保村中山路638巷28之2號
電話:886-6-2301406;090801585
傳真:886-6-239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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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南藏佛陀語錄》--第一卷
下載 泰國南藏佛陀語錄(zip)

http://nt.med.ncku.edu.tw/biochem/lsn/newrain/books/buddha-lan/buddha-la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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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3 00:07:01 | 只看该作者
第一 人 品

一、能戰勝自己的人,是很好的。

註:戰勝自己,是戰勝自己的壞念頭。例如:有貪求的念頭生起時,能戰勝滅掉;有
    氣惱的念頭生起時,能戰勝滅掉,這便是戰勝自己。這種戰勝自己,比較戰勝別
    人更要好。

二、聽說:就是我自己,最難教導訓練。

註:自己,是最難教導訓練的。往往袒護自己,放任自己,做錯事亦不肯認錯,既不
    肯認錯,就不會有教導自己。相反的,別人做錯,我們會馬上責他、教導他、訓
    練他、強迫他不要做錯,他從此或者不敢再做錯。所以說起來,教導訓練別人,
    比較教導訓練自己,是更容易的。

三、經過訓練教導得好的人,是光明的人。

註:每個人,都可以教導訓練,而做一個好人。好人,是一個有好的行為的人。如同
    野象,經過教導訓練,而變做家像一樣。這種經過教導訓練的好人,是一個有光
    明前途的人。

四、自己,就是自己所依靠的人。

註:自己,實在是我自己所最可依靠的人。其他的人,是不可依靠的。依靠自己的人
    格學問,刻苦耐勞,才是最好的依靠。

五、就只有自己,是自己所歸趣的。

註:人人各有最後的歸趣,這最後的歸趣,是各人自己做出來的。做好的,就得好的
    歸趣;做壞的,就得到做壞的歸趣。

六、自己,是最可愛的。

註:各人都覺得自己是最可愛的。雖然,有時很愛別人,其實,這愛他人亦是為了愛
    自己。有時,人可能自殺,但這自殺,亦是由於愛惜自己太甚的。

七、沒有其他的愛,比愛自己更甚。

註:人雖然有時愛別人,但都比不上愛自己。自己做錯事,自己很原諒自己;自己面
    貌身材不美,亦覺得美好;學問人格不好,亦覺得很好。人都是最愛自己的。

八、自己做壞了,自己傷惱。

註:做壞了所得的結果,一定是憂傷苦惱;不做壞事,亦就一定無憂傷苦惱。可是人
    遇到憂傷苦惱,往往以為是別人來害自己。其實,這些憂傷苦惱是自己去做壞事
    招來的。

九、自己不做壞事,則自己明淨。

註:自己不做壞事,則自己當然是清明潔淨;人不能使別人清明潔淨,只有自己,才
    能使自己清淨。

一○、只想為著自己的利益的人,是不清淨的人。

註:佛說:人人應該做二種利益,一、是利益自己,二、是利益他人。只想為著自己
    的利益的人是自私的人、貪慾的人、侵佔他人、沒有公平的心、不資助別人。所
    以,是心地污穢不淨的人。

一一、有智識的人,一定會教導訓練自己。

註:人所以有智識,是因為時時讀書勤求學問。自己不懂的,則請別人教導解說。如
    此,學問智識就一天一天的進步。

一二、品行好的人,一定會教導訓練自己。

註:好人有二種,一種是智識好,一種是品行好。智識好但是品行不好的人,不能算
    是好人。好人,一定要智識好和品行好。要品行好,一定要時常教導訓練自己。

一三、自己已經教導訓練好的人,一定得到難以得到的依靠。

註:無論人或動物,都是貪生怕死。動物碰到危難便逃走;人類遇到困難,便想到可
    依靠的人。其實,如有自己時時教導訓練自己,一生便無危難,亦就是得到最可
    依靠的了。

一四、能保護自己的人,便能保護他的外物──妻子和財產。

註:做壞事的人,是不能保護自己的人。做好事的人,是能保護自己的人。能保護自
    己的人,便能保護妻子和所有的財產。

一五、如果知道自己最可愛,就應該好好的保護自己。

註:人人都知道自己最可愛,而且亦為父母妻子所愛。所以,就應該好好的保護自己
    ,使自己做一個可愛的人。保護自己,就是時時做好事,不要做壞事。

一六、有智識的人,應該使自己清明潔淨,沒有傷惱的心。

註:傷惱的心就是無明,無明就是不明白、愚昧無知,亦就是貪、瞋、癡、忿恨、不
    知恩和嫉妒等念頭。這些念頭都是使自己的心頭傷惱,所以應該去掉這些壞念頭
    ,使心裡清明潔淨。

一七、如何教訓別人,應該同樣教訓自己。

註:無論是父母教訓兒子、兄教訓弟、師長教訓學生,如何教訓別人,應該亦同樣教
    訓自己。例如教訓別人不要殺生物、不要偷盜、不要邪淫、不要妄語、不要飲酒
    。自己亦應該不要殺生物、不要偷盜、不要邪淫、不要妄語、不要飲酒。受教訓
    的人,才會服從。

一八、自己應當警告自己。

註:警告,是警告不要做壞事和警告做善事。警告的人,只有二種,一種是別人的警
    告,一種是自己的警告自己。自己能警告自己,是最好的警告。

一九、自己應當檢查自己。

註:人的說話和行動,說慣了和做慣了亦就不知道是好是壞,別人又不敢告知。所以
    ,最好要時常檢查自己的說話和行動,有沒有粗惡的、不好聽與不好看的,然後
    ,改正那些不好聽的話和不好看的行動。

二○、自己應掙出泥窟,同像一樣的,自己掙出泥窟。

註:像在飲水時,很預防不要跌在泥窟,如跌入時,又急急掙出。人對於色、聲、香
    、味、觸這些很似泥窟的東西,要預防不要跌入,如果失足跌入,自己亦要快快
    掙出。

二一、要自己保護自己的身體,不要使自己苦惱。

註:保護,是保護自己的身體無病、保護不受災難、保護不要做壞事。如果不這樣保
    護,一定生出許多苦惱。

二二、不要殺死自己。

註:自己殺死自己,叫做自殺。自殺有多種,人們都知道的。另外有緩緩的自殺,例
    如吸鴉片煙、吸海洛英、飲酒和其他毒品;亦有喜歡放蕩,染下性病的。這都是
    緩緩的自殺,雖然不會一時死去,但亦是一個「活屍」,比死去更苦。

二三、大丈夫,不要把自己送給他人。

註:這意思是叫人不要把自己出賣給別人,自己應該是自己的,能依靠自己的。如果
    把自己賣給別人,以為生活無憂,這是錯的。因為不是自己的了,是別人所使用
    的奴隸了。

二四、大丈夫不可棄捨自己。

註:這一句,是說自己不可放任自己、不救自己、任自己衰敗窮苦、愚昧無知。大丈
    夫應當救護自己、能自立、能教別人自立,才是大丈夫。

二五、人不可忘卻自己。

註:人,有一些是生長在富貴的家庭,有大財產、有大權勢,所以驕傲自是。這是忘
    卻自己、不知自己,不知自己亦是一個人。有些生在貧賤的家庭,後來大富大貴
    ,便驕傲自是,這亦是忘卻自己、不知自己,不知自己亦是一個人。忘卻自己的
    人是一個壞人。

二六、不要為別人的利益,而破壞自己的利益。雖然,是較多的利益。

註:利益有二種,一種是自己的利益,一種是別人的利益。人不應該為了別人的利益
    而破壞自己的利益。亦不應該為了自己的利益,破壞他人的利益。

二七、如果知道自己是可愛的,就不應該把壞事來配合在自己的身上。

註:自己是可愛的,應該把好的事、好的人格、好的智識來配合湊成,做一個更可愛
    的自己。不應該把惡事壞事來配合,因為把惡事壞事來配合就變成不可愛了。

二八、自己因為那樣事而責備自己,就不應該再去做那樣事。

註:自己已經知道這樣做是不好的了,是應該責備的了,例如:做工不盡力、言語不
    文雅、行為不謙恭,這樣,就不應該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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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3 00:48:4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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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3 14:59:05 | 只看该作者
第二 不放逸品

二九、不放逸,是不死的路。

註:不放逸,就是不大意、不粗心、時時有正念。我們做事如果不大意,就能保護身
    體的安全。例如駕駛汽車,如果不大意、不放逸,就很安全。做事不大意,就不
    會作壞事。所以是不死的路。

三○、有智識的人,一定保護他的不放逸,如同保護他最高貴的財產一樣。

註:普通人,時常太大意粗心;有智識的人,知道大意、放逸是死亡的路。所以,時
    時刻刻不敢大意、放逸,時時刻刻保護不大意、不放逸,如同保護他的最貴重的
    財產一樣。

三一、賢人,一定讚美不放逸。

註:佛和眾賢人都讚美不放逸、不大意、不粗心的人。因為不放逸才會成功,會得到
    現在的利益和得到下一世的利益。

三二、賢者,一定悅樂不放逸。

註:賢者,是一個有智識、聰慧的人。他知道放逸、大意、粗心的害處,亦知道不放
    逸、不大意、不粗心的好處。所以,他就很喜歡悅樂不放逸、不大意、不粗心,
    做一個不放逸、不大意、不粗心的人。

三三、不放逸的人,一定不會死。

註:不放逸、不大意、不粗心的人為什麼不會死?因為他做事小心。小心保護他的身
    體,有病即速問醫生。行路亦小心,做事亦小心,又不敢做壞事。所以,他一定
    不會橫死。

三四、不放逸的人住於禪觀,一定得到大快樂。

註:對身體不放逸的,得到身體的快樂;對做事不放逸的,得到心的快樂。如果專心
    一念,能尋伺色禪和無色禪,一定得大快樂。

三五、不放逸的賢者,一定得到兩種利益。

註:不放逸、不大意、不粗心的聰慧人,一定做正當的職業,一定留心學習新的智識
    、結交好的朋友、不浪費金錢財物,又督潿ɑ鄱嘍嘈蘖暋K?砸歡ǖ玫蕉?N
    利益,一種是現在的利益,另一種是將來的利益。

三六、諸位,應具足不放逸。

註:這一句是佛陀世尊將入大般涅槃時的一句話,叫眾人把不放逸的精神,去做為了
    自己和為了大眾利益的事。因為一切都是不能常住,遲早要衰朽壞滅。不要粗心
    大意,以為自己還是年輕,其實緩點便會老、會病、會死的。

三七、諸位,應該悅樂、不放逸。

註:有智識的人,悅樂、不放逸,無論做事說話和想念都不放逸、不粗心大意。但沒
    智識的人,卻認為如果事事小心和不放逸,是麻煩的事。其實,每個人都應該悅
    樂、不放逸,才是好人,才是一個有智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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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3 20:13:57 | 只看该作者
第三 業 品

三八、業力,使眾生有好和壞的分別。

註:「業力」就是一個人的行為或說話或思想。這些行為、說話、思想,無論大小,
    積集起來便變做一種叫做業力。業力有好有壞,好的業力會使人好,壞的業力會
    使人壞,這是一定的。

三九、做事惰散,一定得不到好的結果。

註:做事要認真才能得到好的結果,如果惰散漫亂,一定得到壞的結果。讀書惰散,
    一定不成功;持戒惰散,結果一定是破戒、污戒。

四○、自己的業力,帶引到惡的地方(惡趣)去。

註:惡趣,就是壞的地方,亦就是地獄,是做壞事的人一定要去住的;善趣,即是好
    的地方。要去惡趣或者要去善趣,並不是別人能夠帶引去,只有自己的業力才能
    帶去。所以做壞事的,就被自己的業力帶到惡趣去。

四一、善事,好人很容易做到。

註:善事很多,例如:勤儉、行為合理、說話合理、友愛、佈施、持戒、禮佛。這些
    好事,好人很容易做到,因為好人就一定做好事;對於壞事、不好的事,善人卻
    不容易做。

四二、善事,壞人很難做到。

註:善事很多,好人亦很容易做到。但是壞人做壞事做得慣了,要做好事就覺得很難
    。例如行為、說話粗惡的人,叫他的行為、說話端正謙下,他就覺得很難做,不
    造福、不持戒、不佈施的人,叫他造福、持戒、佈施,他亦是很難做到的。

四三、惡事,頂好是不要去做。

註:做惡事的叫「身惡」,想惡事的叫「意惡」,說惡話的叫「口惡」。這些惡事,
    頂好是不要去做,一做,將來一定有麻煩苦惱。小做有小麻煩苦惱,大做有大麻
    煩苦惱,沒有做,沒有麻煩苦惱。所以,不做惡事,是最好的。

四四、惡事,將來一定會焚燒做的人。

註:什麼是惡事大家都知道,但還去做的,是以為是小小惡,不致有惡的結果;有的
    以為沒有人知道,不致有報應。但是做後都很痛苦,怕人家知道、怕有報應,如
    火焚燒一樣的痛苦。

四五、善事,最好要去做。

註:做善事,比做惡事更好,因為善事,一定不會惹起麻煩苦惱,而且將來一定有善
    的結果。如同種樹一樣,雖然不能即時得果子,但是將來一定得到。而且,一做
    善事,心裡就快樂。所以,遇到善事,最好是即時去做。

四六、無論做什麼事,做了後心裡熱惱的那樣事,便是壞事。

註:做事,亦就是業。好事是善業,壞事是惡業;用身體四肢去做的叫做身業,用口
    去說的叫口業,用心想去做的叫意業。做壞事,例如殺人、偷盜、淫人妻女、妄
    語,都是壞事,都是惡事,這些惡事做了後,心裡都很熱惱。

四七、無論做什麼事,做了後心裡不熱惱的那樣事,便是善事。

註:做事,亦叫做「業」,善事叫善業,壞事叫做惡業。善事做了後,心裡不會熱惱
    。例如一個人不殺生、不偷人財物、不淫污人家的妻女、不妄語、心裡自然很快
    樂,不會熱惱。所以做後心裡不熱惱的,都是善事,是應該做的事。

四八、壞的工作和對於自己無利的,這些工作,很容易做,但是,不要去做。

註:工作可以分為四種:一、壞的工作和對於自己無利的。二、壞的工作,但是對自
    己有利的。三、好的工作,對自己有利的。四、好的工作,但是對於自己無利的
    。這四種工作,佛說:就是那「壞工作和對自己無利的」最容易做。例如:隨便
    亂丟用物、笑罵別人、破壞公共用物等等,都是很容易做的,但是不要做,做了
    會吃苦。

四九、好的工作和對自己有利的,這些工作很難做。

註:好的工作和對自己有利益的這些工作,都是很難做的,因為是好、是有益的,就
    一定難做。但是我們一定要做到,因為是好的事,又是對自己有益的事。

五○、快樂,是做壞事的人所不能容易得到的。

註:快樂,是精神和肉體的安樂輕閒。做壞事的人只是惹來痛苦,決得不到快樂。所
    以,要使他得到快樂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只是做壞事。

五一、作善得善報,作惡得惡報。

註:做善事的,一定得到好的報應;做惡事的,亦一定得到壞的報應。有些做善事,
    得不到好的報應,是因報應緩一點;做惡的,未得到壞的報應,亦是因為報應緩
    一點。做善事定得到善報,做惡一定得惡報,善惡早遲總有報。

五二、眾生一定依業受報。

註:佛說每個眾生,即是人和一切動物在內,都是依照他自己所做(業),而自己得
    到那些所做的結果(報應)。沒有什麼神仙魔鬼,能給人好,或者給人壞,好壞
    都由自己做出來的。

五三、考慮後才做,比較是好的。

註:事有好有壞、有對有不對,要細細考慮,做後是有利有害。如果不考慮而做,會
    容易錯誤。所以考慮後才做,一定比較更好。

五四、做過了的事,不能挽回。

註:做事一定要先考慮,因為做過了就不能挽回。再做一回,已經是另外一回的事了
    。譬如殺死生命、偷盜別人的財物,雖然覺得不好,而決定將來不再殺害眾生、
    不再偷盜。但是做過了的,仍然是做過了,不能挽回的。,趕快去做。

註:趕快去做,是叫我們不要遲緩,遲緩就要失去利益。譬如讀書,要趕快的讀,遲
    緩了、長大了、老了、病了,就不能讀了。

五六、要做事,就要認真的做。

註:要做的事,一定要認真專心的做,不要一面做這事,一面又去做別樣事;不要做
    這事未完,又去做別一件事;亦不要今天做,明天不做。決定要做就認真的做,
    一直做到成功。

五七、要照對我們有好意的人所說的話去做。

註:對我們有好意的人,都希望我們有幸福、沒有苦惱,例如我們的父親、母親、師
    尊、好友,都是對我們有好意,我們要做壞事,他一定勸告不要去做;如果要做
    善事,他一定贊成去做。所以我們要依照對我們有好意的人所說的話去做。

五八、應該做合時的工作。

註:做事做工,應該做那和時間適合的。例如:知道是雨季、熱季、寒季;知道是早
    上、午時、晚間。如果做事做工和時間不合,就得不到好的結果。

五九、要保存自己的好處,如同鹽一樣的保存鹹味。

註:鹽有很多種類,有的是海鹽、有的是池鹽、有的是井鹽。這些鹽同樣有鹹味,沒
    有誰能把鹽的鹹味拿去。每個人的好處,例如學問好、人格好、名譽好、工作好
    ,都應該保存這些好處,不要失掉他。

六○、幫助我們做事的人,我們應該亦幫助他做事。

註:人是合群同居的,庵寺、家庭都一樣的同居。同居的人,要幫助,我們有事別人
    幫助,別人有事我們亦要幫助他。這樣,才是不自私的人,不佔便宜的人,才能
    好好的同居。

六一、專走向敗滅的人,不要為他做利益。

註:要為他人做利益,要看他是哪種人,如果是好的,一定要為他做;如果是壞的,
    不要為他做。例如:拿錢去飲酒、吸煙、賭錢等,這是敗滅的路,不要為他做利
    益。

六二、不要做犯罪的事。

註:犯罪,是犯了國家的法律,亦包括到對社會的犯罪和對道德的犯罪。這些罪不要
    去犯,不要去做,無論有人知道、沒有人知道。因為犯罪就要受監禁、受人討厭
    ,又將來一定生在惡趣(地獄、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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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9 22:04:55 | 只看该作者
第四 煩惱品

六三、因想念而起的淫念,是人的愛慾。

註:愛惜,是會使人矇昧的,這叫做「愛染」。即是所欲很多又不知足,對於色聲香
    味觸的愛惜戀著,便是愛慾的心境。如果很猛的愛染叫做大愛染;如果能去掉這
    愛,叫做無愛染。這是說:淫念是因想念而起的,亦可說是,愛慾的原因是自己
    心裡所生的愛慾。

六四、人所愛的、戀的物質,而能久住不變的,在人間是沒有的。

註:愛戀有二種,一種是物質的愛戀,一種是淫慾的愛戀。物質的愛戀,例如:對色
    聲香味觸的愛戀,這些所愛戀的物質,是不能久住不變的,時日一久,就要變更
    ,最後要滅壞。如果認為這些物質,是永遠可愛戀、不會變壞,在這世間,是沒
    有的。

六五、在這世間對於愛戀,沒有人會知足。

註:人對於物質的愛戀、對於淫慾的愛戀,一定不會知足。因為人人都有貪心、有情
    慾;不懂得知足,不懂得夠了。例如得到一件便想要得到再多一件,聽過一次又
    想再多聽一次,永遠不知足的。

六六、沒有對於愛慾會知足的,這正同上天雨錢銀給他一樣,無論怎樣的多,他都不
      知足。

註:這裡所說的愛慾,亦就是愛染或貪心,是無明做原因。對於色聲香味觸的愛慾,
    是對一般物質的愛著、希望、戀惜,是不會知足的。雖然已是很多的,他亦仍然
    不知足,就是如同天上下雨一樣的收入,亦不會知足。

六七、沒有任何樣的苦,比愛慾的苦更厲害。

註:每個人的苦,簡單的分別起來,有生存生活的苦、老年的苦、患病的苦、死和怕
    死的苦、悲哀的苦、憂惱的苦、精神上的苦、抑鬱的苦、所愛的要離失的苦、所
    討厭的卻要碰到的苦、所需要的卻得不到的苦。但是這些苦,沒有比愛慾的苦更
    甚。

六八、沒有甚麼河水比心裡的「結縛」的水,同樣的「急漲不退」。

註:結縛,就是最甚的貪求,亦即「苦諦」,種類很多,這是說每個人給色聲香味觸
    結縛住著。河水雖然有時漲滿起來,亦會退減去,但是結縛,這貪求的念頭,永
    遠不會退減,只有時時急漲或大漲,一直到死去,才算停止。

六九、世界上最難丟掉的,就是要「得到」。

註:這裡的要「得到」,是指要求得到所欲的東西。人人都要求得到,求得到所喜歡
    的、求得到所愛的;等到得到了,又要永遠保守得住、不會破、不會失落;可是
    有時討厭了,那就求離開、求失落。有時求這樣那樣,永遠這樣的求,人最難丟
    掉這「求」的念頭。

七○、人所要求得到的境界,是沒有邊際的。

註:這裡的要求「得到」,亦就是心裡的煩惱。人類所要求得到的,真是很多;各人
    各有各人的要求、各時各有各時的要求、孩子有孩子的要求、青年有青年的要求
    、老人有老人的要求。這些要求,又各沒有邊際,始終在要求得到那樣這漾,沒
    有完了。

七一、要求得到的念頭,會迫人去做事。

註:要得到的念頭,無論是大是小,都會迫使人去做。例如要得到金錢財產,這念頭
    會迫使這個人去做;有些是做壞事,例如去搶去偷人家的財物,或者去殺人。有
    求得到的念頭,就往往會去做壞事,所以,是苦惱的原因。

七二、火,亦不會同「貪求」一樣的猛烈。

註:世間的火,一共有三樣:一是天上的火。一是太陽的火。一是人類做出來的火。
    佛教說人的心裡,亦有三種火:一是貪的火。一樣是忿怒的火。一樣是愚痴的火
    。世間的火:還是有好有壞,而且好的比壞的多。但是心裡的火,卻完全是壞的
    ,一個人心裡如果有火,就看不見理由、看不見公平、看不見事物的意義。

七三、貪心在一切事物裡面,是最危險的東西。

註:貪心,是不善根,亦就是壞的原因,一切壞事的總根源。一個人有貪的念頭,就
    要自私、就要慳吝;就沒有幫助別人的心,不肯施捨、不肯犧牲。對一個人的德
    行是最危險的,因為從此就要欺騙、欺詐別人;一有權力,就要欺侮別人。貪心
    ,對一切善法,有大危險的。

七四、大貪心,是真實的罪惡。

註:貪求已經是壞了,有大貪求的念頭,當然就是真真實實的大罪惡。用大貪心做出
    來的事,就是大罪惡事;用口說出來的話,就是大罪惡話。

七五、沒有什麼網,比愚痴的網更厲害。

註:網是用來抓捕禽獸的,禽獸是很愚痴的,以為網裡沒有什麼禍害,所以就給網抓
    住了。人的愚痴,亦是一樣,明明是壞事,有禍害的,他卻以為是福樂事;明明
    是錯,他卻以為不錯。所以,他就做出很多的壞事,害死了自己。

七六、服用物慾的人,一定希望有更好更多的服用物慾。

註: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上,要服用一般物慾,例如衣服、住屋、用具,都要更多更
    好,要聽更好的聲、更好的香、更好的食味、更好的摩觸,這是一般人所希望的
    ,亦不會停止的。

七七、服用物慾的人,覺得自己是缺乏,一直到死去。

註:服用物慾的人,時時都不知足、不飽、不夠用。得到很多了,還要得到,所以時
    時覺得是缺乏,一直到了死去的一天,他還是覺得缺乏。

七八、愚痴無智的人,因為想要得到財產,會把自己殺死,如同殺死別人一樣。

註:因為要想得到金錢財產,愚痴無智的人,有時會為著要得到金錢財產,把自己殺
    死。例如:偷盜欺騙別人的財產,結果被人抓捕禁監,就是如同自己殺死自己一
    樣。

七九、一般人,是給無明包圍住著的。

註:「無明」,亦就是「無知」、「不知」。一般人都以為自己最「有知」;所知很
    少,卻以為很多;只知道一部份,以為全部皆知。所以,每個人應該知道自己是
    給無明包圍住著的,應該尋求知,亦就是尋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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