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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犬舍身尝毒救了30多人,百人冒雨为狗送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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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11:36: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三年前,人们为它专门修建了坟墓;三年后,人们又为它雕刻了石像。这条狗到底做过什么,赢得了人们如此的尊重呢?原来是义犬舍身尝毒救了30余人 “如果不是赛虎以身试毒,阻止了我们吃有毒的狗肉,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啊!”回忆起三年前发生在九江市林业驾校那一幕,刘师傅还心有余悸。

2003年11月28日下午,刘师傅在菜市场买了一条已经死了的狗带回驾校,食堂的厨师炖了一锅狗肉,准备晚餐时给30多位职工改善生活。肉香四溢,把一群刚出生的小狗崽们引到了食堂。一位职工看见狗崽来了,就夹了一块肉给它们吃。忽然,狗妈妈赛虎突然冲过来,用双爪紧紧地护住地上的肉,一改往日对“儿女”们的慈祥,对著小狗崽们发出凶狠急促的吼叫,不让它们吃。一条小狗试图走近妈妈撒娇,被赛虎一掌掀出门外,其他的狗崽儿见状四散逃跑。

小狗崽们离开了,赛虎对著地上的狗肉又连叫了几声,但几十个职工丝毫没有理会,继续准备吃狗肉。见众人没有反映,赛虎显得有些急躁,来回绕圈子,对著锅里的肉继续吼叫。职工们以为赛虎想多要点肉,就又夹了几块给它,但赛虎将肉拢在爪子下后,还是不吃,仍一个劲地吠。于是,大家就懒得理它了。赛虎见食堂里的人越来越多,而且都聚在锅边等著吃肉,开始对著锅拼命狂吠,声音一阵比一阵大,一次比一次凄厉。见众人还是没有反应,赛虎猛地从地上跳起来,发出绵长而凄凉的呜咽声。听到***哀嚎,四只小狗崽儿冲了进来。赛虎用湿润的鼻子挨个儿亲吻著每只狗崽儿,伸出粉红的长舌舔净最小一只幼犬身上的污垢,然后泪水长流。但紧接著,赛虎就冲到最前面的人群里,用头撞击人们的大腿,可人们还是不能领会它的意思。

突然,赛虎坐在地上,一边流眼泪,一边凄惨哀叫。长嚎一声后,赛虎将地上的三块狗肉吃掉了……不到十分钟,赛虎就在地上痛苦地翻滚、抽搐,然后七窍流血,含泪毙命。见此情景,几十名等待吃狗肉的职工都惊呆了!锅内狗肉竟然有毒!事后,经卫生防*部门化验,食堂所炖狗肉竟含有“毒鼠强”,含量足以杀死一头壮牛。因为赛虎,30多人的生命才得以获救。

“我以前常听义犬救人的故事,以为那不过是传说,但这样的事竟然发生在我自己身上。”三年过去了,刘师傅依旧万分感慨:“死狗是我买来的,如果出了事,我是怎么也脱不了干系的啊,是赛虎救了大家。”
陵园立碑移葬义犬 。

赛虎死后,其主人付文启夫妇很悲痛,他们含泪把赛虎葬于自家的菜园里。九江市贺家山陵园总经理张宁抗听说赛虎舍己救人的壮举后非常感动,他找到付文启夫妇,表示想把赛虎移葬到贺家山陵园去。

付文启夫妇很惊讶:“你这么抬举我们家赛虎,我们很感激你。但陵园是葬人的地方,怎么能葬狗呢?”张宁抗却认为:“天地万物,终归一死,能留下的只有精神,难道赛虎舍己救人的精神不足以令我们所有的人钦佩吗?” 随后,张宁抗斥资一万余元,专门请人为赛虎选墓址、做棺材、刻碑文。

2003年12月10日,张宁抗请了四个工人,开著两辆汽车去为赛虎移葬。一百多人冒雨送葬“那天,有一百多人冒雨自发为赛虎送行,一些被救的人甚至泪流满面,几十挂鞭炮一齐鸣放,那场面真是动人啊!”回忆起赛虎的葬礼,刘师傅的声音又有些硬咽了!!

各位亲爱的博友,当这条英雄母狗丢下刚出生的四个小狗崽为30多人牺牲时,这一刻你感动了吗?当我们人类为了少少的私欲而杀死那么多无辜的生命时,这一刻你的心在滴血了吗?这一刻你是否感到有的人真的连狗都不如了吗?愿这篇博文能唤醒那些吃肉者的警觉和良知,并希望遍告你周边所有的人,并让他们懂得世间有情众生皆是平等的。所有动物都与我们一样在这个地球上,以它们不同的方式生存著。它们与我们一样是有血有肉之有情众生,一样有情有义。它们与我们一样在这个世上忙忙碌碌地生活著。。。我们不要伤害它们。使它们因为我们的行为而不安,或是为了我们的一餐之足而牺牲生命,我们应该同情它们的遭遇,怜悯它们,用关爱、平等的眼光看待它们,懂得这一点,您就积得无量的福德。


该吃素的理由:动物的痛苦:

1 无数的动物由于大量的饲养而被虐待。

2 不杀生是培养慈悲心的第一步。吃肉是很残忍的习惯为什么呢?希腊作家布鲁达克曾在他写的有关肉食的短文中指出:人类已经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各种蔬菜水果,之所以吃肉可不是因为有这个需要,而是虚荣心的作祟加上吃腻了这些蔬果,于是开始吃一些不纯净又不方便的食物。
儿童读物的作家罗伯路易斯史蒂文生也曾指出:同类相食的行为是最令人唾弃的;但对佛教徒和素食者来说,我们就像那些同类相食的食人族一样,因为我们也吃婴儿--只是不是吃自己的小孩。

3 人皆贪生怕死,将心比心,动物何尝不是?
来源:http://www.dadunet.com/25-38-view-38-201012-305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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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22:23:3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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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5 11:14:4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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