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的文化一再灌輸我們對幸福的認知,告訴我們愛情是神聖的,性愛是美好的。舉凡:小說、漫畫、電視劇、電影、舞台歌劇、音樂等等,都是圍繞著情愛為主題,充斥著令人迷惑的浪漫情節。正因為如此,使我們耳濡目染,且理所當然的相信這些就是幸福。但以佛法的角度來說,這是邪見。因為有了根深蒂固的邪見,一旦遇到令人喜愛的對象時,便易「顛倒妄想」(想入非非),接著衍生出情愛及性衝動。
但是,佛陀卻告訴我們這些東西都是「苦」,一如刀上蜜,雖不否定其甜蜜滋味,但若吐舌品嚐,卻易有割舌之患(見四十二章經)。佛陀時代雖無毒品這種東西,但相信佛若知有此物,定以此為喻,告誡我們一旦沈迷欲樂,將使我們身心如老象身陷泥淖之中,無法自拔,最終枯竭而死。
本經是以多耆奢尊者自身的修行經驗為例,告訴我們情愛及性慾是「顛倒妄想」(胡思亂想、想入非非)的衍生品,欲滅除欲愛,就必須追本溯源,先矯正自己的「知見」(正觀諸法無常),以「正思惟」滅除「顛倒妄想」,以「正念」滅除「邪念」(慾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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