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對向他詢問的迦羅摩人說([增支部卷一.迦羅摩經]):
(1) 不可聽信他人多次口傳的。
(2) 不要盲從傳統。
(3) 不要妄聽謠言。
(4) 不要肯定經書所記載的。
(5) 不可相信符合羅輯的。
(6) 不要依賴哲理。
(7) 不可單憑常理或外相。
(8) 不可執持你喜愛的任何見解和意見。
(9) 不可因某事物似有可能而信以為真。
(10) 不可考慮因為這沙門是我們的導師。
戒禁取者就犯了上述的(2), (4), (5), (6), (7), (8), (10)的七條。
戒禁取結的對治主要是靠正思惟,依正思惟生起正見。依下面五種方法能消除戒禁取:(1) 精通佛陀法;(2) 向有修學者詢問;(3) 透澈瞭解戒律;(4) 結交善知識;(5) 討論有助於滅除戒禁取的適當言論。
斷第三個煩惱:身見結:
身見結可依下列幾種方法破除。
觀察身的生滅
身見是色執取蘊,為何稱為取蘊呢?因眾生起了邪見,執取五蘊是我。這「蘊」就是色、受、想、行、識五蘊,而「取蘊」是對五蘊作有漏的執取。執取(upādānā)有四種:『欲取』是對欲樂的渴愛;『邪見取』是執取邪惡之見;『戒禁取』是認為實行宗教儀式或苦行能導致清淨和解脫;和『我論取』是執著身見(sakkaya-ditthi)。
向初果聖者要解決的是對身體的執取。
對治色蘊的邪執,在[大念處經]中記載佛陀言:「如是,或於內身之觀身而住;又於外身之觀身而住;或於內外身,觀身而住。或於身,觀生法而住;又於身,觀滅法而住;又於身,觀生滅法而住。尚又對於智識所成 (智慧) 及憶念所成 (正念),皆會「有身」(只是身而己,不是我自身)之思念現前(建立正念)。彼當無所依而住,且亦不執著世間之任何物而住。諸比丘!比丘如是,於身觀身而住。」
觀照內身,自己這身體,它由父母精血合成,在母胎九月成熟後才生出來,這色法是會生滅的色相;自己的受、想、行、識是心,它叫名法,它們也是因緣組合而生的,也是會生滅的。
觀照外身是對於自己的親人家眷,朋友仇人等進行觀照。凡夫因為缺乏智慧,對親眷等人會生起十四種不善心所13如貪愛,瞋恨,妒嫉,驕慢,邪見等煩惱。但聖者觀照彼等之名色,明白他們是由因緣而生,因此會得到同樣的結論,那即是無常(變異,組合,壞滅之法),苦和無我。向初果聖者只要先把身體是我的錯誤觀念改正過來,知道它們只是名色法而已,自心才能淨化。
凡夫執著於生存及生存的因素,為脆弱的東西所擺佈,對於一切色、聲、香、味、觸等迷人可愛的東西,他們生起慾望,把變幻無常的事物當成真實,當這些事物變化或消失時,他們陷入痛苦。因此這些人一再受生。
在[雜阿含109經]裡,舍利弗依二十種情況來探究五蘊。凡夫對色蘊的執取有四:
(一)『色是我』;是把內色身和外色身當做我。
(二)『異我』;是把受、想、行、識當做我,色身是我所有。
(三)『我在色』;是把受、想、行、識當做我,色在受、想、行、識之中。
(四)『色在我』;是把受、想、行、識當做我,受、想、行、識在色中住。
其它十六種情況是依受執取蘊、想執取蘊、行執取蘊、識執取蘊各四種;以觀照『是我』,『異我』,『我在』,『在我』來探究。每一種情況探究的結論必須是否定的。
此外,舍利弗教誡說,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丑、若遠、若近。對色執取蘊來作44種觀察,知道一切無常,一切是苦,一切空,一切非我。
我們常遇到周圍的人死去,但我們從不用這機會來觀察,也從來不去想將來我也會死去。因為不能如實觀照色法,我們久遠以來一直執取自己的身體為我,我所有,如是由內而向外執取。就產生貪慾,瞋恚,痴與邪見等煩惱而造種種惡業,結果為業所驅使在六道輪迴不已。依上述舍利弗所教的有系統的去觀察,起邪思惟時馬上就對付它。
認識身是四大種的組合
根據[阿毗達摩概要精解]的分析,色法有二十八種。分為「四界」或「四大種色」,即地界、水界、火界和風界;以及二十四種「所造色」,即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女根、男根、命根、心所依處、身表、語表、虛空界、色輕快性、色柔軟性、色適業性、色積集、色相續、色老性、色無常性和食色。
四大種色也叫元素色(mahābhūta),因它是色法不可分離的主要元素,小到微塵,大至山嶽等的所造色 (upādāya rūpa)都來自於四大元素。色法為四大所造的說法原是佛陀說的。本意是指具有堅、濕、暖、動的性質的色法。
(1) 地界(pathavī)
地界巴利文有擴展意,它的特相是硬,作用(味)是其它元素與所造色立足處,現起是接受,近因(足處)是其它三大元素。
身體裡地界較多的有二十個部分。佛陀在[大羅睺羅經]中對羅睺羅說:「(何為地界? 羅睺羅!)任何屬於個人的物體,可捉摸者,是執取的對象,如發、毛、爪、齒、皮、肉、筋、骨、髓、腎、心、肝、膈膜、脾、肺、胃、小腸、大腸、糞、腦及任何外邊的地界,堅固的,是執取的對象,這些是個人的地界,及任何外邊的地界,只是地界而已。依現觀與正智慧,非我所、非我、無靈魂。若見到真相,智者厭離它們, 厭離地界。」
(2) 水界(āpodhātu)
水界令其它色法黏在一起,以免分散,特相是流動或溢出。作用是增長其它俱生色法,現起是把同一色聚裡的諸色法黏在一起,近因是其它三大元素。
身體裡水界較多的有十二個部分。佛陀在[大羅睺羅經]中對羅睺羅說: 「何為水界? 羅睺羅!它有內水界,及外水界。內水界,流動的,是執取的對象,膽汁、痰、膿、血、汗、淋巴、淚、腸液、口唾、鼻涕、胃酸、尿、及任何外水界,流動的,是執取的對象,這些是個人的水界,及任何外邊的水界,只是水界而已。依現觀與正智慧,非我所、非我、無靈魂。若見到真相,智者厭離它們,厭離水界。」
(3) 火界(tejodhātu)
火界的特相是熱或冷,作用是使同一色聚裡的其它色法成熟,現起是不斷提供柔軟,近因是其它三大元素。
身體裡火界較盛的有四部分:老化之火、發燒之火、消化之火、體內的火。佛陀在[大羅睺羅經]中對羅睺羅說: 「何為火界? 羅睺羅!它有內火界,及外火界。內火界,熱的、溫暖的、是執取的對象,老化的火、熾熱的火(發高燒)、吃喝嚼嘗消化的火、以及任何個人體內的火,熱的、溫暖的、是執取的對象, 這些是個人的火界,及任何外邊的火界,只是火界而已。依現觀與正智慧,非我所、非我、無靈魂。若見到真相,智者厭離它們,厭離火界。」
(4) 風界 (vāyodhātu)
風界是移動及壓力的元素,特相是支持,作用是導致其它色法移動,現起是帶動俱生色法從一處至另一處,近因是其它三大元素。
身體裡風界較盛的有六部分:上行風、下行風、出入息、肚風、腸風、體內風。佛陀在[大羅睺羅經]中對羅睺羅說: 「何為風界? 羅睺羅!它有內風界,及外風界。內風界,推動的、鼓脹的、是執取的對象,上行風、下行風、肚腸風、出入息、以及任何個人體內的風,推動的、鼓脹的、是執取的對象,這些是個人的風界,及任何外邊的風界,只是風界而已。依現觀與正智慧,非我所、非我、無靈魂。若見到真相,智者厭離它們,厭離風界。」
佛陀教羅睺羅的方法是依照下列的次第觀修:
(1) 觀照五蘊依十一種情況(過去、未來、現在、內、外、粗、細、美、丑、遠、近)皆是無常和無我;
(2) 觀照色蘊是五界(地、水、火、風、空),三十二身份或四十二身份皆無我;並以此修定及不為苦樂受所動。
觀照身體的三十二身份是用來對治貪慾的最主要法門,它能起大悚懼,培養起正念與正智,獲得如實知見,調服心中的慾火、我慢等煩惱,而使心獲得清涼與安樂,並能使心進入禪定境界,於現法樂住,最後證得聖果。
四界的十二相;那即是地界有硬、粗、重、軟、滑、輕相,水界有流動與黏結相,火界有熱與冷相,風界有支持與推動相。每一特相都可從頭到腳觀察到,觀照時在身中找到這四界,以及無論身體在任何的姿態中找到這四界。比如用手按頭顱知道它是硬的,用舌頭在口腔內左右伸吐時知道它是滑的等,小便時知道尿水流出,發燒的時候知道身體會發熱,腸胃裡有風的時候知道風的推動或擠壓。這些都是身體裡物質界的純物理現象。
在禪坐觀照時應該掌握觀察四界的方法,靜靜觀察身體的四界,看到只有四界,找不到身體,有情,有生命的,或有我。比如觀察發時,知道發生於頭上,它就好像一個蟻丘上生了草,蟻丘不知草生在我上邊,草也不知我生在蟻丘上,同樣的頭也不知發生在我上邊,發也不知我生在頭上。觀察骨和肉時,就好像路旁涼亭橫樑上的塵土,橫樑不知我被塵土黏著,塵土也不知我黏在橫樑上,同樣的,骨骼不知被肉黏著,肉也不知它黏在骨骼上。
因此這樣觀照身體,分析身體而能得到結論,這些地界的毛、發、骨、肉等只是身體的某些部分,它無思念,無記,空,非有情,而只是觀察它是堅硬的地界。
身體的水、火、風界也如是觀照。
思惟出離以破欲貪
欲是三毒之首,四漏之首,七隨眠中的兩個,十結中的三個,不可以輕待。貪慾久習的結果就形成習氣,比如貪色,貪淫,貪吃,貪玩樂,貪飲酒,貪錢財,貪利得,貪名,貪讚許等等;它加強我慢之心。這些貪慾以許多不同的形態和方式生起,眾人往往不能察覺,而不知不覺地落入貪慾的魔爪中。我們已經習久為常,絲毫不覺得它有什麼不對的地方。
修行者要學會觀照,凡是我們眼所看到而喜愛的事物,那即是眼得到甘味;在那個時候就要觀照這些事物的無常、苦、會變壞的道理,因為這些是眼的患難;一個修行人要能夠制止自己不起欲貪,欲貪起時要以正法對治,使我們的心能捨去欲貪,這即是眼的出離;其它根門也如是修。
在[中阿含. 漏盡經]中佛陀教我們七種斷漏、斷煩惱、和止憂慼的方法:
(1)有漏從見斷;依正見而斷除煩惱。
(2)有漏從護斷;依守護六根門而斷除煩惱。
(3)有漏從離斷;依離於惡知識、惡處所而斷除煩惱。
(4)有漏從用斷;依看待事物的正當用途而斷除煩惱。
(5)有漏從忍斷;依忍耐苦而斷除煩惱。
(6)有漏從除斷;依除去貪瞋痴之念而斷除煩惱。
(7)有漏從思惟斷;依正思惟而斷除煩惱。
貪慾還得用無常觀,不淨觀,緣起法等來斷除,要用許多信、勤、念、定、慧的力,來作有效的對治,但是向須陀洹聖者是辦不到的。
以三法印觀照:
(1)無常觀破邪見
每一根門以五法(根、境、識、觸、受),依正知正見它們是『無常』,共三十法以破『邪見』。我們的邪見,乃根源於不能知道無常的真理。因此才會執取六根門是我,六境為我所享受之境;眼,色相;耳,音聲;鼻,香臭;舌,酸甜味;身,觸覺;意,想法;及緣此等根境所生之六識、六觸、六受等等;都是無常。
對治方法是常靜下心來觀照它們。
(2)苦觀破身見
每一根門以五法(根、境、識、觸、受) ,依正知正見它們是『苦』,共三十法以破『身見』。我們的身見,乃根源於不能知道苦的真理。眼、色相;耳﹐音聲;鼻,香臭;舌,酸甜味;身,觸覺;意,想法;及緣此等根境所生之六識、六觸、六受等等;都是苦。
對治方法是常靜下心來觀照它們。
(3)無我觀滅我隨見
每一根門以五法(根、境、識、觸、受),依正知正見它們是『無我』,共三十法以破『我隨見』。我們的我隨見,乃根源於不能知道無我的真理。眼、色相;耳,音聲;鼻,香臭;舌,酸甜味;身,觸覺;意,想法;及緣此等根境所生之六識、六觸、六受等等;都是緣生緣滅法,無有我。
對治方法是常靜下心來觀照它們。
其它方法:
(1)把從小到大的相片依時間排在地面上,觀察身體是不是一直在變化,它是不是每一年在變,每一個月在變?實際上它是天天時時刻刻在變,觀照這一直在變易的身體,它是誰呢? 觀察每一張相片,凝視每一張相片,並問自己那個人去了那裡?必須直接得到答案,心中要能明白那個人已變了,它不是我!然後用鏡子看自己,思惟這個人,將來又會變成另一個樣子,現在它是誰?心中要能知道它不是我。若是當作是我的話,從頭開始再觀照。
(2)觀照若身體是我的,為什麼它卻從媽媽的肚子生下來呢?若是生出來的,怎會是我呢?媽媽未生我之前,我是什麼模樣?我在那裡呢?佛陀也從他的媽媽的肚子生下來,佛陀已滅了。佛陀去了那兒呢?每一個人都不想死,為什麼他們不能繼續活著?這會死的身體是我嗎?這般反覆的觀照。
(3)觀照身體的毛髮有它的細胞組織,皮也是,肉也是,骨也是,內臟也是;這些細胞組織都是自生自滅,自己做不了主,天天飲食,給這些細胞組織帶來營養,這個身體才能生存,要是缺少了一種元素,它就出問題了。觀照這身體會是我或我的嗎﹖若身體是我,我應該能夠令它永遠健康、生存,能嗎?
(4)觀照若我是名+色的組合,名法有八十九種,色法有地+水+火+風的四大組合,共有二十八種色法,是三十二身份的組合,是四十二身份的組合,那我在那一個部分呢?身體各個身份都互不知道,我會在那互不知道的部分嗎?我會在心中嗎?我會在腦裡嗎?
(5)在修四威儀的行、住、坐、臥時,觀照走時是腳自己要走,還是另有一個人叫它走?為什麼右腳要先走?為什麼左腳不能先走?然後觀照自己的色法與名法,觀照到底色法是我,或名法是我?若色法是我,名法就不是我。若名法是我,色法就不是我。怎麼會有兩個呢?走時為什麼一定要去心中要去的地方?為什麼不能走向心中不想要去的地方?觀照為何走累了要坐下來休息?晚上為何要睡覺呢?如此在任何場所任何威儀中觀照身體。
(6)上廁所時看見臭穢不堪的糞便排出時,觀照這會是我的嗎?若身體是我的,糞便也應是我的,那我應該能夠忍住,讓它留在體內,這能嗎?那為什麼會有糞便呢?為什麼要吃飯呢?若它是我的身體,應該不須飲食,不須睡覺,不須穿衣來禦寒,不須房舍,不須去上班賺錢維生等等。
(7)若能修習安般唸到三禪,修完後,依上述的方法觀照身體。若修到四禪更容易,因為四禪時對身體的感覺已消失,心很純淨,更適於觀照。
(8)觀照身體的呼吸,它是依賴呼吸才能生存,既然它要依賴呼吸才能生存,它根本不能自立存在,它怎會是我的呢?此外它還要依賴食物和水才能生存,要維持它生存的條件太多了。若身體是我或我所有,它怎麼須要依賴這麼多的條件才能生存呢?
(9)常守護六根門。在[雜阿含255經]中摩訶迦旃延對婆羅門說:「善哉,婆羅門!問不守護門,是如法問,今當為汝說不守護門。婆羅門!愚痴無聞凡夫眼見色已,於可念色而起緣著,不可念色而起瞋恚,不住身念處,故於心解脫14、慧解脫15無如實知,於彼起種種惡不善法,不得無餘滅盡。於心解脫、慧解脫妨礙,不得滿足。心解脫、慧解脫不滿故,身滿惡行,不得休息,心不寂靜,以不寂靜故,於其根門則不調伏、不守護、不修習。如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亦復如是。」
(10)正確明白五蘊真相。佛陀在[雜阿含265經]中將五蘊比喻為:「觀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想如春時焰,諸行如芭蕉,諸識法如幻。」為什麼這樣比喻呢?佛陀說:「譬如恆河大水暴起,隨流聚沫,明目士夫,諦觀分別。諦觀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所以者何?彼聚沫中無堅實故。如是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丑、若遠、若近。比丘!諦觀思惟分別,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色無堅實故。」我怎麼沒想過它竟然是這樣的呢?唉!苦啊!我應怎麼做才能快點開悟呢?佛陀教的方法是很多,不需個個都用,但結合不同方法來盡快證悟是絕對沒錯的。
驗證
行者應能自己驗證是否證了初果。這裡提供幾點作為參考;
(1)佛陀說:「世尊所善妙及詳盡解說之法,須經學習和奉行,親自體會和自見,是可奉行,可得成果,超越時間與空間;請來親自查看, 向內返照, 智者皆能各自證知。」所以我們應信佛陀說的話,並親自以實修來證明不謬。
(2)初果的聖者是法眼淨者,因此對三寶深信不疑,相信因果,謹慎言行,戒行嚴密,少欲知足,能常向內觀照諸名色法,以正法斷除煩惱。
(3)能遍觀察名色法生起之緣,即懂得觀察四食16和四識住17。
(4)當行者證得初果,就會自動轉去斷除五下分結的其餘兩個煩惱,即貪和瞋。
結語
我們應知人生極短暫,幾十年一下子就完了,我們絕對不能浪費時間,為什麼呢?因為我們不知幾時會死,而我們的善業極少,平常都在造貪瞋痴的惡業,這一世只是僥倖讓我得到人身,若不珍惜這難逢的機會修行,我要更待何時呢?下一世若去到惡道,而這種機會很大,在那裡無法修行,只有受苦而已。因此我應珍惜今生的機緣,在修行路上盡快找到正確的方法,不能糊裡糊塗的盲修,毫無成果,或事倍功半。
從前許多出家與在家眾在聽完佛陀的開示後,就證取須陀洹果,由此可知證初果並非難事。疑惑、戒禁取、身見這三結都與錯誤的見解有關,要是心中明白佛陀所解釋的真理,就可以入正法流。
若不能修止禪而入禪定境界,那也無妨,只要學會常常向內觀照,證果只是時間問題。[雜阿含464經]裡尊者阿難問上座:「修習於止18,多修習已,當何所成?修習於觀,多修習已,當何所成?上座答言:尊者阿難!修習於止,終成於觀。修習觀已,亦成於止。謂聖弟子,止、觀俱修,得諸解脫界。」因此要多修習觀照,散亂心終有一日會定下來的。
最後,在[雜阿含284經]中佛陀言﹕「若於所取法,隨順無常觀、住生滅觀、無慾觀、滅觀、厭觀、心不顧念,無所縛著,識則不驅馳,追逐名色,則名色滅。」因此追隨大覺者所教導的正確方法去觀照,將我們久遠以來所遭受之苦難,用厭離觀、無慾觀、生滅觀、無常觀、苦觀、無我觀等方法來破除它!
祝大家安樂吉祥!
註:
1. 三十七菩提分法;謂四念處、四意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共三十七支。
2. 貪慾,它是十結的欲貪結,色貪結,無色貪結;七隨眠的欲貪隨眠,有貪隨眠;四漏的欲漏;
3. 結(Samyojanāni),指疑結、戒禁取結、邪見結、欲貪結、瞋恚結、色貪結、無色貪結、掉舉結、我慢結、無明結。前五結也叫五下分結,後五結也叫五上分結;這些結把眾有情結縛在生死輪迴中。
4. 隨眠(潛在傾向Anusaya)--- 疑隨眠,邪見隨眠,欲貪隨眠,有貪隨眠,瞋恚隨眠,我慢隨眠,和無明隨眠。
5. 行路,指四向,四果的四雙八輩聖者的修行道路。向須沱洹,須沱洹[初果],向斯沱含,斯沱含[二果],
向阿那含,阿那含[三果],向阿羅漢,阿羅漢[四果])。
6. 漏(āsava),指欲漏,有漏,邪見漏和無明漏四種漏。漏是指膿瘡所流出的膿。欲漏是對欲樂之貪,有漏是對存在或生命之貪,邪見漏屬邪見,無明漏屬痴。三漏:欲漏,有漏和無明漏;遍指煩惱和生憂慼之法。見[中阿含]﹐[漏盡經]。
7. Sotapanna,須陀洹果,或聲聞道初果。Sota,指入流,意為入於聖道之流。
8. 須陀洹果聖人有選擇天上或人間往生,不超過七次絕定涅槃。
9. 法鏡,巴利文Dhammadasa。
10. 八難八非時;這在[中阿含.八難經]裡提道:(1)生地獄中;(2)生畜生中;(3)生餓鬼中;(4)生長壽天中;(5)生在邊國夷狄之中;(6)雖生中國,而聾啞如羊鳴;(7)雖生中國,然有邪見及顛倒見;(8)佛陀不出於世,亦不說法。
11. 信行和法行的行者也叫隨信行和隨法行,他們在接觸佛陀法後,對三寶生起信心,然後依法修持。漸漸學習道跡,受教受訶,然後得究竟智。這在[中阿含.阿濕貝經]中提到。
12. 五蓋,五種障礙修行的煩惱;即貪慾、瞋恚、昏沉睡眠、掉悔惡作、疑。
13. 十四不善心所: 心所屬於行蘊。這些不善心所是無慚、無愧、掉舉、惡作、昏沉、睡眠、疑、邪見、貪、瞋、慢、疾、嫉、慳。
14. 心解脫,指心依禪定離於貪慾、瞋恚。
15. 慧解脫,指心依觀照離於貪慾、瞋恚、痴等眾煩惱。
16. 四食:指粗搏食,即食物;細觸食,即苦樂受;意思食,即思惟;識食,即意識。愚痴無聞凡夫以四種食(執取,維持存在的因素)而長住於輪迴。粗搏食是指食物,身體以食物而生存;觸食,是根門對觸受的染著;意思食,是意門對境,塵的思想愛取等的造作;以及識食,因為識緣名色,一個人若不能瞭解名色法,就有識食,在臨死時,意念不能寂滅,所以識又再輪迴去了。佛陀說賢聖弟子也以四食長養慧命,這四食即是:四念處或四念住。身、身觀念住,受、受觀念住,心、心觀念住和法、法觀念住。這是清淨之法食。佛陀的聖弟子如此修習,將能獲得四種樂;即是離欲樂,遠離樂,寂滅樂,和菩提樂。
17. 四識住: 識住→攀緣→愛樂增進→廣大生長。見[雜阿含64經],它解釋凡夫的心(六識)向外尋找目標,攀緣,而生起貪瞋痴的過程。
18. 止,指定。通常是指色界四禪定。
法增比丘寫於澳洲新南威爾斯州問哲樓定慧學舍
佛陀歷二五四七年(陽曆二零零三年) 結夏安居圓滿日。
二零零六年二月潤飾於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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