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光傳統醫學論壇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224|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分文不取——关于“不持金钱”戒(转帖)

[复制链接]
1#
发表于 2010-5-30 22: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關於積蓄可以往這方向去思惟

佛陀在
佛所行讚經中提到:順法資生具,應當知量受,受者不積蓄.........
但也在
文殊師利問經中提到:為供養佛法僧、並般若波羅蜜、及父母兄弟,得畜財物。為起寺舍造像,為布施,若有此因緣,得受金銀財物,無有罪過。
弘一律師也說過:三寶財物難掌。
因此,難掌並非不能掌,而是要有條件與如法使用!
例如:公開透明,專款專用等等。

我在泰國某大名寺曾供養一位南傳比丘10元美金
這位比丘也親手收下了
身為大乘弟子並不認為收下這10元美金有何不妥
或許這位南傳比丘知道我們是台灣來的所以也開方便
有時候實際面並非全面

戒律的開.遮.持.犯很細微不適合在網路討論
在家眾把三皈、五戒、八戒甚至是菩薩戒學好就可以了
不宜討論出家戒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访问|Archiver|琉璃光傳統醫學論壇 ( 京ICP备10003003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GMT+8, 2024-6-10 08:24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