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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起寺、造像、布施时,持菩萨戒之出家人,受金银财物无罪 [打印本页]

作者: 狮子吼    时间: 2011-12-25 13:08
标题: 如起寺、造像、布施时,持菩萨戒之出家人,受金银财物无罪
如起寺、造像、布施时,持菩萨戒之出家人,受金银财物无罪

大小乘戒律,皆具开遮持犯不同。如《文殊师利问经》菩萨戒品中开许,建造寺院,造佛菩萨像及布施时,出家人受金银钱物,而无罪过。如【大般涅槃经】言:“谁是持戒,谁是破戒。谁是真僧,谁是假僧。有天眼者乃能分别”。故吾人不可凡见出家人受持金钱,便认为其犯戒也。

【虚云老和尚年谱】——小乘有因缘可吃牛奶。菩萨吃不得。丝绵裘毳等亦然。这是小乘大乘开遮持犯的不同。又比丘不拿银钱。不存一米。不吃隔宿饮食。当天化饭吃不完的不留。菩萨开了。拿银钱不犯。酒是五根本戒之遮重戒。大乘小乘不准开。惟大病非酒不治者。白众后可用。戒律开遮因缘微细。要深入研究才能明白。

大乘单译经·第0438部【文殊师利问经】梁扶南三藏僧伽婆罗译
http://www.qldzj.com.cn/htmljw/0438.htm
  
【文殊师利问经】——为供养佛法僧并般若波罗蜜。及父母兄弟。得畜财物。为起寺舍。为造像。为布施。若有此因缘。得受金银财物。无有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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