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語:
一、本則故事第一段取材自《中部第三五薩遮迦小經》、《雜阿含第一一○經》,參考《增壹阿含第三七品第一○經》。
二、薩遮迦,依《中部第三五薩遮迦小經》菩提比丘英譯本之註解,說他的雙親是苦行者尼揵若提子(為六師外道之一)的門徒,這就解開經中佛陀稱他「火種居士」之矛盾,因為火種居士是拜火婆羅門的通稱。
三、尊者阿說示,另譯為「阿濕波誓」,就是那位因儀態莊嚴,唱說「諸法因緣生,佛說此因緣;是法緣及盡,是大沙門說」之「緣起偈」,引起尊者舍利弗注意,繼而歸依佛陀的尊者「馬勝比丘」,他也是聽聞佛陀初轉法輪的五比丘之一。(參考《四分律》〈卷三三〉、《中華佛教百科全書》第三一四四頁)
四、夜叉,是欲界天四大天王眾的一類眾生,以手持金剛杵為其特徵,連統領四大天王的三十三天王帝釋,印順法師也說「帝釋是執金剛(杵)的夜叉」(《印度佛教思想史》〈自序〉)。《中部第三七愛盡小經》中,尊者目揵連稱帝釋為「藥叉」(元亨寺譯本),其註解(一)註明原巴利語為「yakkha」,此字一般譯為「夜叉」。
五、「真我」,即印度傳統哲學《奧義書》中說的「阿特曼」(梵語為aatman,巴利語為attaa)。在佛陀時代的印度傳統上,認為此「真我」是不變的、永恆的、唯一的,是人中之「主」,而宇宙世界中,也有一個同性質的「主」,稱為「梵」(Brahman)。相對於人體中的「真我」,宇宙世界中的「梵」稱為「大我」,而「真我」就稱為「小我」。由於這是當時傳統以來印度的主流思想,所以薩遮迦會說:「大家都這麼認為的。」
六、「是『真我』,或是『屬於真我的』,或是『其中有真我』,或是『為真我所包含』」一段,《雜阿含第一一○經》原經文作:「見我、異我、相在」,但《中部第三五薩遮迦小經》無。其中,「異我」字面意思是「不是我」,但依《雜阿含第一○九經》來解讀,實際上指的就是「我所」。「相在」,依《雜阿含第五七○經》、《相應部第四三相應第三經》,應包含兩種情形,即「色等一一蘊在主體我中」,或是「主體我在色等一一蘊中」。
七、「『這是我的』,『這是我』,『這是我的真我』」一段,巴利語作「etaM mama,esohamasmi,eso me attaa」菩提比丘長老英譯本作「This is mine, this I am, this is my self」元亨寺譯本在《中部第三五薩遮迦小經》作「彼是我所,予是彼,彼是予之我」,而在《相應部》裡均譯作「此是我所、此是我、此是我之我」。這段經文,北傳《阿含經》中均無。attaa,水野弘元之《巴利語辭典》譯為「我體」,也就是「主體我」、「真我」的意思。
八、「見我、異我、相在」或作「是我、異我、相在」,常見於《雜阿含經》,可視為一定型句,南傳《四部》(即相當於北傳的四部《阿含》)中也有,但似乎較「這是我的,這是我,這是我的真我」少。「這是我的,這是我,這是我的真我」,則常見於南傳《四部》,也可視為一定型句,但不見於北傳四《阿含》。
九、論辯當中,雖然有大力夜叉的威嚇插曲,但佛陀主要還是根據「無我」正法的真理,折服了薩遮迦。
十、當薩遮迦不懷善意地找佛陀挑戰論辯時,我們沒看到佛陀向薩遮迦要求,如果論辯輸了的一方,只能選擇「自殺」,或者選擇「成為對方的學生且多少年不得離開」的條件,而只是幫薩遮迦找出其立論錯誤之處,然後善意地協助他脫離邪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