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超 发表于 2012-6-28 17:27:38

厦门石室禅院举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交流座谈会

“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交流座谈会现场忠明法师发表讲话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二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的各文件精神,石室禅院从6月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集中、系统、深入的学习宗教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本寺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努力在本寺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为了进一步提高大家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认识,6月28日下午15时,石室禅院常住法师、工作人员及义工80余人,在抄经堂举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交流座谈会。会议由厦门佛教协会副会长、海沧区佛教协会会长、本寺住持忠明法师主持。    忠明法师首先重申了国务院宗教局、中国佛教协会、厦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厦门市佛协、海沧区民宗局关于深入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的重要精神,希望大家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积极思考,认真贯彻,深入学习,深刻领悟。     在座谈会上,大家积极参预,踊跃发言,分别就近时期来对宗教政策法规学习的心得和体会作了座谈交流。有的法师从宗教政策理论的主体把握以及怎样结合佛教特点来认识宗教政策法规等方面谈出了自己的思想观点,有助于大家更好地把握宗教政策理论知识;    座谈会在热烈、积极、和谐的氛围中进行,最后由忠明法师作总结发言;希望大家认真贯彻实宗教政策法规,能成为宗教政策法规的义务宣传员,使更多的信教群众懂法、守法、用法。为构建合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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